尊敬的有识之士及专业人士:你们好
我叫蒋冰,湖南江永县原粮食部门的下岗职工,现年六十岁。享受了下岗待业的苦楚待遇。九十年代初,家中兄妹四人的大家庭生活困苦、居无定所。家父在县中心的城中村一一消江村将我所购置的一块二佰平米村民菜地(有村委盖章、村民签字的地契)上建起占地四十多平米的小房(有房产证)。因家庭成员众多,小房已不能满足居住,家父只能逐步将房扩建至占地九十二平米的三层小楼。家父本是个四九年参军的孤儿文盲,并未去将增加的住房办手续,我们兄妹也因工作及生活的繁忙未过问此事。
时间蹉至二0一四年,家父过世后房子留我管理。此房原建在潇水河畔,裸露的墙体被长年洪水冲涮,墙基裂开二十多厘米的裂逢(街坊鄰居都可证实)。此房已成危房,不能再生活居住了。二0一四年底兄妹四人请人将危房拆除,准备二0一五年春兩过后就开始重建。房拆之后兄妹几人带老娘只好租借他房赖以生存。二0一五年下半年兄妹正准备建房,去办理手续时有关部门告知,我建房之处已规化停办一切手续。二0一六年初江永永明河环城休闲大道就如火如荼开发兴建起来。无奈,兄妹几人带着老娘只好继续租借他房赖以栖身。
现我不时常去老房址留连,一条宽阔的水泥大道依河绕城,县城确实美丽了不少。但还有几钉子户巍然不动,房上的横幅写着“房在人在,房毁人亡”的标语,市民都称其为“真铁汉”。开发建城已近尾声,拆迁补偿工作也开始了。我曾找过拆迁指挥部关于补偿一事,得到的答复是:我房已在开发一年前自行拆除,不在补偿之内。房基地因我是城镇居民,所购之地属非法买卖。这晴天劈雷震耳欲聋。我这吃低保多年的老人,确无力与其抗爭,若不是亲朋好友的善劝,就连死的想法有过几回。经好友明示,法理法制尚全,建议我去走走法律程序。但这民告官的诉讼官司,民胜的几率可能不超过百分之二。何去何从只能靠苍天开眼施以公道,或只能凭已弱力殊死一搏了。
善良公正的有识之士和专业人士们,恳请不惜进言进策给我予以帮助,举挚公道,聊度残年。甚谢
蒋冰敬上
二0一七年六月九日
为什么相关部门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2017-06-09 14:5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