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龙山县民安镇人,我家老屋产权争议,我家是1947年新修县镇府划拔接官街的,原本老屋只有我家和石家两户人,房屋是旧社会时期老屋,三间房屋邻街中间是堂屋,三进门我家和石家是以堂屋中间为界,原因是在60年代中旬时生产队以我爷爷成份不好在中青年社教运动中罚款53元,由于当时家庭环境不好没有钱交,生产队就以我屋临街左边的一间房屋作为抵押,一个月后没交钱被生产队收回后,爷爷在第二年去世了,在1979年时生产队把那间房屋以350元卖给了外村综合厂职工罗松林家,我家前面那间房现在罗家居住,石家临街的房屋也被罗家居住,中间堂屋前面也被罗家占去了一大半只留???60公分两家人过路,一直以来三家人都没有得到合理的确权,现在三家因权属已有争议罗家人说前面全部是他家的,我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当时生产队拿我家房屋做抵押是非法的,也无权收回,后卖给罗家也是非法转让,87年时国家有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个人私房文件政策中明确的规定在抵押和没收的房屋房屋还在的应该发还。村组没有按政策落实发还我家那间房屋,由于我家环境不好我也是今年9月份才得知真识情况,原村组生产队队长(经手卖我家房屋人)和队委会成员代表已出据书面证明,经过镇司法所调查走访也证实我屋情况!村委会主任也签名盖章!个人宅基地房屋村组织可以随便买卖吗?政府职能部门为什么不关注解决!!
政府都不管了,杀一尽百,以身效法!!!
网宣办你们怎么能同流合污,人家发了这么多就是没人管,没人调查出事了就好了!!
看样子是要等到打架扯皮,杀人见血了政府才会收拾残局,心里要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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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要脸,只是你上也要下也要!!!
2016-12-22 10: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