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之前写过一封关于芙蓉路边湘雅附一地下停车场出中出现报刊亭的信,您已回复:“经查,此处报刊亭已经在我局办理了《长沙市邮政报刊亭占道许可证》(长管亭第eo-y00049号),属合法经营。”非常感谢您的重视!美中不足的是:您只回答了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我觉得该报刊亭还是有问题,请逐条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1、我从长沙市政府的官网上的该网址(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gbmxxgkml/swszfpcjgxxgkml/gxkfq/gzdt/201201/t20120120_302608.html)上查到:“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扬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点、阅报栏、流动厕所等7类设施应在宽度大于3米的人行道内设置,设置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8米。”而今年我们长沙在大修24条城区主干道新闻就说:“长沙未来的亭棚将逐渐从主次干道移出,包括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保安亭、治安亭、交警岗亭以及其他违规占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的亭棚等。凡是人行道宽度少于5米的,不得设置亭棚。民政、邮政等主管部门将对其所设置的亭棚进行整改,拆除附属设施。”为什么原来的都要移走,而这个报刊亭却逆势而动,搬到了主干道之一的芙蓉路边上呢?何况该报刊亭设置的人行道不到5米,还有该报刊亭办理了占道许可证就该设在人行道上,为什么它却设在地下停车场的出口?难道它自己也知道不合规定?我想相关的审批部门也肯定没有实地考察。该报刊亭的设置还有一隐患:一旦湘雅医院的地下停车场发生火灾之类的事故,岂不是堵死了一条逃生通道?湘雅医院诺大一个医院,每天进出的人那么多,如果出现伤亡,由谁负责?安全无小事啊!
2、我从长沙市政府的官网上的该网址(http://www.changsha.gov.cn/xxgk/szfxxgkml/ztbd/cjwmcs/wmcj/wmjdhsq/201105/t20110504_194062.html)上查到:2009年7月20日“为做好“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社区和主要大街综合环境治理工作,谢树林要求, 针对目前公用电话亭、邮政报刊亭和社区信息亭等亭棚的乱象,谢树林指出,城管部门要继续清理各类亭棚,各家主管部门要提出整治意见,未经批准的亭棚原则一律拆除。自即日起,经营性亭棚一律停止审批,并且要对去年文明创建后新增的亭棚追究审批部门责任。”既然2009年就一律停止审批了,为什么在2013年还能在城管局办理《长沙市邮政报刊亭占道许可证》(长管亭第eo-y00049号)呢?难道政府的决定只对我们普通市民有用,而它有特权?
3、您查了它在城管办了占道许可证的证件,可据我所知,报刊亭还要在邮政、新闻出版局、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证件,请核查该报刊亭是否已在其他部门办理证件,证件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合法。
4、报刊亭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方便老百姓买报纸、杂志,可是我发现该报刊亭主要卖的却是食品,报刊几乎看不到,如果是这样的话,它有设立的必要吗?和铺面有何区别?何况还影响行人通行。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公正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政府,而我是个较真的人,我还是觉得该报刊亭的设置肯定有问题,请您逐条给我解答,如果我还有疑问,我还会继续关注的,谢谢!
网民朋友:
你好,你的信件已收悉。我局经现场调查了解,并召集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经查,该报刊亭(长管亭第e0-y00049号)在我局办理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因原摆放位置不符合文明创建相关要求,报刊亭经营业主征得湘雅附一医院同意,摆放在现有位置,不属新增亭棚。对于您提出的该报刊亭摆放位置不合理,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因报刊亭管理涉及到邮政、工商等相关部门,我局正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中,暂无法在短期内处理好。待与该报刊亭经营业主以及相关部门协调好以后,再给予明确答复。
希望您能支持和谅解。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