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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彭湘岳骗取事故车辆赔偿金

2018-10-26 18:50:24发布12次查看
我是湘乡山枣镇洙津村村民,现举报本村村民彭湘岳骗取事故车辆赔偿金参万余元。
事情经过如下:今年4月下旬,在320国道本村地段发生一交通事故。湘f52687至一死一伤,渝b3a797翻入路边鱼塘,无人员伤亡。事后塘主彭湘岳在要求赔偿过程中谎报投放了400万尾鱼苗,然而事实是一尾未放。此鱼塘现在暂时还处于荒废状态,因为彭湘岳今年刚承包的鱼塘,虽然有承包合同在手,但是还没有与原塘主正式交接,所以并未投放鱼苗,所谓的400万尾鱼苗(他说的放了几万块钱鱼苗:)纯属子虚乌有。
彭湘岳在此次事故中趁火打劫,成功骗取赔偿金参万余元,让事故车主雪上加霜。
以上内容均属实,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替车主追回辛苦钱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严惩这种不正之风,憾卫法律威严。
举报人:杨俭
2018.5.15
哇塞,实名举报
了解得这么清楚,未必举报人是原塘主??
你反映的情况,个人分析,应该有基层组织参与调解了,这中间有什么妥协和交易,不好判断,不过你可以向纪检监察委的巡视组反映,这个机构还是比较公正的。
如果确认是事实,这是不义之财不该拿,3万多可以定性诈骗了,严惩
应该是诈骗,是要判刑的
是要憾卫,以免助长不良歪风
作为傍观者不难看出,发帖人杨俭与彭湘岳肯定有些过节,不容彭家轻易获得赔偿金3万而眼红,在如今非常现实的金钱社会里,事不关己的事,不是仇家又有几个会实名并指名道姓揭发他人之事? 再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要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由此造成池塘油污实逼影响养殖,要赔偿也是在情理之中,赔偿数额达不成可以寻求当地村干部或乡镇司法所解决。既然事故双方都认可已经解决还何来诈骗之说。
不同意楼上的观点,如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如何弘扬中华民族正能量,不管发贴人与彭某有何关系,这种骗保的行为应当严惩,而且也必须公开,公平。才能使社会更和谐
君子好财取之有道,油污影响养殖也是情理之中。但是为什么要捏造事实放了几万块钱鱼苗,分明一个鱼的没放,不是诈骗是什么
还是楼上的网友觉悟高,举报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我淡漠上述有些观点,我总认为发帖人不是为了正义而宣而是为的私愤而泄,如果是为社会正义感那就是亲自去公安机关或法院控告嫌疑人。 大家一定要深刻理解一些司法术语,“骗保、诈骗”发帖人所述事实中,当事人彭某何来的骗保或诈骗呢?
我是当地村民,了解事情真相,彭某此人做人不义道、正义也好,私愤也罢。现在遭人举报活该,天上是没得馅饼掉的
像彭某这种人,这种行为,就应该有人出来治治他
像彭某这种人,这种行为,就应该有人出来治治他
我也了解一些事情的,塘里没放鱼彭某说放了几万块钱的鱼,属于欺诈,至于走关系用的一些手段彭某本人自知,
我作为一个旁观的知情者,刚好路过看到了这个帖子,来凑个热闹说几句。事情是这样的,鱼塘是村上的,发帖人为该鱼塘的上一届承包人,承包期满主动放弃了这届承包权,由本村村民彭湘岳通过正常竞标获得5年承包权并已向村委会支付了一年承包款,原承包人因为自己的不合理私利没有得到满足,对村委会有意见又找不到发泄的借口,继而将矛头指向彭湘岳。关于车祸赔偿是经山枣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组织协调的,一部分赔偿款是对鱼塘周边附属设施电线杆等的损坏赔偿,钱已交付村委会由村委会对损坏进行恢复抢修,剩余款项是对鱼塘造成的损失进行的补偿,实际上大型货车的油污污染至今都无法彻底解决。
我作为一个旁观的知情者,刚好路过看到了这个帖子,来凑个热闹说几句。事情是这样的,鱼塘是村上的,发帖人为该鱼塘的上一届承包人,承包期满主动放弃了这届承包权,由本村村民彭湘岳通过正常竞标获得5年承包权并已向村委会支付了一年承包款,原承包人因为自己的不合理私利没有得到满足,对村委会有意见又找不到发泄的借口,继而将矛头指向彭湘岳。关于车祸赔偿是经山枣镇政府以及村委会组织协调的,一部分赔偿款是对鱼塘周边附属设施电线杆等的损坏赔偿,钱已交付村委会由村委会对损坏进行恢复抢修,剩余款项是对鱼塘造成的损失进行的补偿,实际上大型货车的油污污染至今都无法彻底解决。
刷屏有用吗?事实胜于雄辩,公理自在人心
事实胜于雄辩,公理自在人心。
我虽然不是湘乡人,但对人世间假借公直正义之辞来发泄私愤,损人名誉人格之事见得也多。 认为17楼网友才说出了事实真相。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2018-05-16 0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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