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化洞市渣土公司安化黑茶交易中心土石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2016年1月我公司进入我县的湖南安化港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泰公司)签订了关于安化黑茶交易中心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因在我公司与港泰公司签订该合同之前,据港泰公司负责人说港泰公司已将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承包给外地一家公司,但考虑地方麻纱纠纷,港泰公司与该公司经过协商,对方愿意主动放弃该项目,但需补偿其100万元预期利益。于是港泰公司与我公司达成协议,由我方向该公司支付100万元(我方实际并未与该公司进行过任何沟通,该公司是否存在也属未知,我公司所支付的90万元是直接支付给港泰公司的),并约定土石方按照31.5元每方均价计算,最低10万方土。我公司在进行实地勘查后,预计土石方可以达到25万方方左右,加上园区道路工程价按定额计价结算,除去支付给该公司的100万元转让金外,我公司仍有较为可观利润,于是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向港泰公司支付了九十万合同土石方工程转让金,另外十万块钱约定好在开工进场后交付。
在签订协议后港泰公司承诺我方在春节过后就马上开工,我公司为保证春节后顺利开工,在春节期间组建了项目部,聘请了相关技术人员,租赁了相关机械设备。但是春节过后迟迟未得到港泰公司的进场通知,在多次催促都得不到明确回复,一直敷衍,一直等到2016年11月份才得知在我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港泰公司与县经开区签订了另外一份土石方委托管理合同,由经开区将工程转包给了当地无施工资质的个人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已组织机械设备与人员进行了土石方工程的施工,造成我方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公司多次找到港泰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协商,但都得不到明确的答复,既不退钱,也不允许我方进场施工,且态度强硬。后来我方找到县经开区陆书记,请求经开区政府立即介入调查,并停止施工,保障我方权益,但陆书记仅仅与港泰公司实际负责人余孝武通了一次电话,余孝武表示会退还我公司交纳的转让金并处理好该问题(实际到目前为止,余孝武从未与我方主动联系)。之后施工仍在进行,陆书记也未再给予我方任何答复。
经过我公司多方了解,港泰公司实力并不雄厚,资金严重不足,港泰公司长期拖欠项目所聘请项目人员工资;到处以项目承包的名义收取保证金,在其收取了我方九十万保证金外,我方现知道的还有以建筑承包为条件收取了一个向总和王朝阳(当地人)两个人每人三百万(实交270万,进场后补齐余款)。并据了解,目前所施工的土石方工程款及项目资金都是由经开区垫付给施工队。
经开区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在我方已明确向其出示合同原件,仍不管不顾,践踏我方合法利益,官商勾结,为开发商垫付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我方实在不明白现在的政府到底是人民的政府还是无良商人的政府,请县纪委的各位领导为我方主持公道,保障我方的合法权益。
在我将以上举报材料和经开区与港泰公司签订的合同作为证据送到县纪委办公室时,工作人员说这个材料他们不能收,牵涉到的也不是一般的领导干部,要我去别的部分看看。
举报人: 13487829606
现在施工的是我们地方罗献军和罗海涵为头的几个人搞的,经开区那么点点钱拆迁了我们的房屋与土地,原来转手官商勾结拿了赚大钱,确实天理不容!
官官相互,官商勾结,这是社会常态,吃亏的永远是老板姓!唉。。。社会就是这么黑暗
恰亏滴永远是老百姓
2017-06-27 15:5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