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交警涉嫌包庇酒驾致人死亡肇事司机!
株洲市纪委、株洲县纪委,株洲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株洲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
大约2017年03月16日晚九时许,株洲县南阳桥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属于一辆无牌奔驰车,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据知情人士透露,肇事司机陈某当时属于醉驾,而且在肇事后逃逸,该起事故也已经相关媒体曝光。
但据说株洲县公安局和交警部门的相关人员正试图对肇事司机办理取保手续,我们表示严重不满,作为办案部门反而包庇、纵容酒后驾驶而且逃逸的肇事者。如此执法作风,我们作为一名纳税人以及公共交通安全参与者,我们对株洲县办理此案的人民警察表示强烈反对,如果此事得不到公正处理,我们将级级向上反映,挖出公安交警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恳请上级部门调查并严肃处理,还市民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举报人:目击者及知情人等
2017.3.23
百度搜索标题《株洲男开奔驰撞人想开进湘江一死了之》,媒体对本案有大量报道
知情者透露,3月23日已将嫌疑人释放。最初媒体报道明显是逃逸行为,赔了钱就可以取保候审?株洲公安交警,厉害!这背后是否有交易?请株洲公安回复!!!!!!
各位网友:
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大队现就“株洲交警涉嫌包庇酒驾致人死亡肇事司机”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事故发生于2017年3月17日8时30分,事故发生后,株洲县交警经过6个小时的苦战,成功侦破了此案,3月18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1日办理了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因案件侦查需要,考虑到陈某属于投案自首,并且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死者家属谅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各位网友:
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大队现就“株洲交警涉嫌包庇酒驾致人死亡肇事司机”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事故发生于2017年3月17日晚上8时30分,事故发生后,株洲县交警经过6个小时的苦战,成功侦破了此案,3月18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1日办理了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因案件侦查需要,考虑到陈某属于投案自首,并且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死者家属谅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系能取保侯牢吗
情况属实应该点赞,想上台阶需全民素质提高,有待时日!
交通肇事逃逸酒驾致人死亡,就这么放了,天理何在?
后台硬。
酒驾不管结果怎样,不应该都是判刑的么?同一个蓝天下的中国。既然不同一样的法律?
家属同意了。满意了就行。
关系好
一群不懂的人再乱叫,交警的解释还不够合理?家属都谅解了关你们什么事?况且别人现在是取保候审,法院会判决的,你急什么
不是杀人犯,当然可以保释啊!
湖南的公安牛
取保候审,依旧需要判刑!字面意思都能理解。
公安刑拘时间为三天,可延长至七天,如案情复杂或结伙作案等特殊几个情况可延长至30天。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刑拘时间满之后,只能办理取保候审。
这么快破获了交通逃逸案,不容易;取保候审符合规定办理的。全村的老百姓还是满意的,为株洲县交警点赞!
呵呵呵
2017-03-23 21:2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