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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白茅村委串通枉法审判长做各式虚假伪证,谁来治理?

2018-10-26 9:42:20发布8次查看
一、林权证
拟证明承包方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承包合同,依法取得国家确权。
二 承包合同书
拟证明上诉人先经村支两委同意转让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又与村支两委签订了转让后的承包合同书。
三 通告
拟证明合同签订后村委会大街小巷张贴通告,告知民众私占土地由村委会全部无偿收回,交由承包者廖荣华三十年可延期五年经营管理。
四 白茅村委会收费证明
拟证明上述人三十年承包费一次性交情。
五 林地权属变更前登记
拟证明上诉人依法依程序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同时证明发包当时群众无异议。
六 终止合同协议
拟证明上述人先经村支两委同意转让合法手续。
七 李德阳证明
拟证明上述人先经村支两委同意李德阳将土地依法转让给廖荣华,同时证明李德阳合同作废。
八 白茅村支两委证明
拟证明上诉人取得村支两委在发包当时明确证明廖土仙在后龙山私占地全部由村支两委收回交由上诉人经营使用。
九 民众私占地捐献给上诉人证明
拟证明上诉人深得民众,民众踊跃捐献土地、以表支持。同时证明白茅书记、主任的黑色会行为。
十 廖土仙非法强占图片
拟证明廖土仙侵占地是村委会发包当时划定界限内发包给廖荣华管理林地的事实。
十一 廖柏青私占地图片
拟证明被上诉人的私占地是由村支两委无偿收回交由上诉人管理的林地。
十二 嘉禾县人民政府证明
拟证明白茅书记、主任被上诉人私刻公章制造伪证属事实肖家镇人民政府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证明白茅村委书记、主任陷害廖荣华的铁证。
十三 嘉禾县人民政府证明〔2015年7月10日〕
拟证明白茅书记、主任、被上诉人私刻公章制造伪证的事实以及被上诉人的黑社会行为也同时证明被上诉人制造的伪证无效。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私刻公章编写“伪证”伪造“法律文书”制造冤假错案”一事,回复如下: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查处廖金保私刻公章编写“伪证”伪造“法律文书”制造冤假错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该信访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
县公安局接到该信箱交办单后,立即安排县公安局普满派出所对对投诉人提出的要求严厉打击廖金保、廖黄苟、廖被生勾结的黑恶势力,瓜分廖荣华在村里承包山林的偷走财产等诉求,县公安局普满派出所民警正在进一步的调查落实和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后将依法打击和处理。
在此,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十四 嘉禾县林业局红网回复
拟证明自留地是指村集体与村民小组分配到户的5一7厘为自留地。
白茅书记、主任、综治主任私刻公章制造的伪证展示
一 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民事答辩状
根本没有与廖荣华签订过《后龙山、刑栓岭、牛神岭承包合同书》更不存在一次性支付三十年承包费,同时证明白茅书记、主任黑社会行为是事实。
二 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私刻公章制造的伪证。上述证据拟证明现届白茅村委的黑社会行为的铁证
1. 请求林业局负责同志收回我村廖荣华林权证的报告
2.村委综治主任廖被生利用权力伪造串户联名签字摧毁合同、林权证的黑社会行为。
3.白茅书记、村委主任、综治主任利用私刻公章为廖土先制造土地权属假证明的黑社会行为。
<白茅村后龙山发包时村委书记同时也是现届秘书廖汉生对此真假公章证明如下>前者为私刻公章、后者为真公章!、
三 廖土先、廖建华的报告
现届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伪造廖土先、廖建华报告、伪造2006年10月30日白茅行政村发包6亩地并且每年上缴每亩500元的虚假证明。
四 伪造2014年9月2日会议记录
1. 该证明廖土先在法院公开讲了是假的,伪造的。
2. 诬陷廖荣华的承包合同盖章是为了到外地骗钱并不是村里与廖荣华签的合同,同时证明书记、主任、的黑社会行为是事实。
3. 廖金保说不管怎样土先的土地收回来由村里从新发包不归廖土先、廖荣华。
4. 廖土先自己承认土地收回交由廖荣华管理是对的但怪村干部。
5. 按村与李德阳签的合同生效。
〔以上事实在铁证面前白茅村书记、主任、综治主任全无人性的黑社会行为是事实〕
五 白茅村委书记84改87伪证数据图
拟证明现届白茅村委书记为还沦落期的风流债用集体土地、他人合法林地还情感债使用惨无人道的黑社会行为。
七 廖雪生的证明
廖雪生是廖柏青是亲家公是白茅村一般社员。
八 法院判决书《2015嘉民一初字67号判决》
1. 拟证明嘉禾县人民法院审判长全解军以人民法院审判长的权力、因分不到15000元天价私营签订所签定费而恶意串通白茅书记、主任、综治主任,以及被告在法院竟以私刻公章误导审判委员会冠以伪证证据在法院虚构审判过程。 2.为被告再制造伪证10、11、12误导审判委员会 3.恶意串通被告现届村委违反规定私自办案误导审判委员会并形成《2015嘉民一初字67号》无事实依据的徇私枉法判决,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九 嘉禾县人民法院法院在红网的回复内容
建议嘉禾县人民政府督促肖家镇白茅村民委员会完善与廖荣华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彻底解决本村因林地承包产生的矛盾隐患。同时建议嘉禾县林业局对廖荣华林权证登记的后龙山面积以及四致界限进行核查。
〔针对嘉禾县人民法院的回复∶拟证明作为人民法院已无司法公正可言 国家级林权证 村支两委承包合同 村支两委证明 肖家镇政府镇长王太金证明,在审判长串通操纵下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网上除判决书外鼓动、唆使黑社会行为的现届白茅村委摧毁廖荣华合法承包合同,以及国家级林权证审判长徇私枉法的行为铁证如山、不容狡辩。
综上原告向法院提供的后龙山承包合同,林权证、村支两委对廖土先、廖柏青私占地全部由村委会收回交由廖荣华管理的证明已被法院认定合法!
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9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今法院把白茅村支两委明确证明全部收回,枉法审判长问廖金保在后龙山私占地指的是哪一块来分别判决故意 顾事实,回避法律所赋予全部收回的正当合法权利?人民法院枉法致极。
郴州中院,本院认为:嘉禾县、肖家镇、白茅村村民委员会证明,村集体已将土地承包给廖柏青、廖土先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而事实证明:嘉禾县、肖家镇、白茅村村民委会证明村集体已将土地承包给廖柏青、廖土先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是白茅村委书记、村委主任恶意串通嘉禾人民法院竞以人民法院权力,因得不到15000元天价签定费,私刻公章伪造的“农村土地权属虚假证明”此外,郴州黑社会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廖泽明、廖雪生、廖智发。以及白茅村委书记、村委主任、综治主任私刻公章为被告制造的“农村土地发包”,擅自串户联名摧毁承包合同,摧毁林权证,瓜分数百万森林投资财产以及合法林地的黑社会行为,认定为民事活动,并要求廖荣华“理应讲信用,任人宰割。”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侵占他人利益的法院终极强盗言论,人民法院充当土、恶、霸、匪、江洋大盗的帮凶,“私刻公章”、“伪造2006年发包6亩地,每年上缴每亩500元”、“伪造2007年廖土先私占地是经村支两委同意”、“伪造串户联名”、“伪造2014年9月2日会议记录”、“伪造84年改87年数据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证人、证言必须经法院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人民法院为什么不依法处理。如今案件事实清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自留地与已发包)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人民法院为什么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案件事实清楚(是伪造的)、证据确实,依据法律认定,被告白茅村委有罪,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白茅材委以及法院枉法审判长进行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三款: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十三款:审判人员有枉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如今,人民法院不但不纠正法院的枉法行为,反面串通黑社会行为的白茅现届村委,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网上蛊惑,唆使、鼓动嘉禾县林业局、黑社会行为的现届白茅村委对廖荣华(林权证)登记的后龙山承包合同面积以及四至范围进行核查的法院强盗言论把“私刻公章”、“造擅自串户联名”、“伪造84年改87年”、“伪造廖柏青、廖土先土地权属”,由白茅现届村委所造成的矛盾隐患、串通人民法院终极大老虎再而三的升级为:恶性扰乱社会安宁的恶性社会恶意损害案件。
本荒山开发者廖荣华强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法委、各级纪委。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
1、 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伪造2006年在后龙山发包6亩地并且每年每亩上缴500元的虚假土地权属伪证,并进行从重从严查处对白茅村2009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贪腐清账,以还验证。
2、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私刻“肖家镇白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3、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以私刻公章伪造请求嘉禾县林业局负责同志,收回廖荣华的三座三的虚假报告。
4、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以私刻的公章,白茅村委主任、综治主任伪造带头擅自串户联名,摧毁廖荣华承包合同、林权证的控告的虚假伪证。
5、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以“肖家镇、白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伪造“我村廖土先在后龙山2007年开恳的土是经村支两委验究决定补偿给他的虚假伪证。
6、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2014年12月15日下午3点在嘉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村委主任当庭辨称:“白茅村委根本没有和廖荣华签订过《后龙山、刑栓岭、牛神岭承包合同书》更不存在一次性所交61800元承包费的恶意作伪证。
7、 从重从严查处在法院2015年8月19日庭审时,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当庭作伪证:“廖荣华的合同盖章是为了到外面骗钱,并不是村里与廖荣华签订的合同”恶意作伪证根据民事诉讼法106条,对以严重侵害廖荣华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以私刻公章、伪造土地权属、伪造擅自联名”等方式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人民法院应该不得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廖金保的背后违纪违法“终极大老虎”,人民政府职能机构失职、渎职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应当受到人民政府的责任追究。
白茅村委书记廖黄*,被白茅村民堪称作风低劣、道德、荒淫的流氓书记。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被白茅村民堪称:红网民众举报中的“吃、拿、卡、要先进模范,白茅最大贪腐分子”,政府职能机构失职,渎职官员欣赏、庇护并住人民政府保障房的“先进模范”官官相护,赤祼祼的交易并令官员赏心悦目,倍加庇护。私刻公章、为自己亲人以私刻公章伪造土地承包合同,伪造“土地权属在法院恶意作伪证,人民群众匪夷所思?
白茅村委综治主任,大家都知道是远近哧哧闻名的大骗子,竞以综治主任名片到处骗钱,为了坑害群众合法权益,合谋自己兄弟白茅村委主任廖金保私刻公章,为自己劳改惯犯姐丈廖土先伪造擅自串户联名。伪造土地权属,摧毁合法林权证、摧毁依法取得的承包合同,更不承认三十年一次性所交承包费。
今天人民政府的党委、纪委应当为党为人民承当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应当依法打破领导人欣赏的人当领导。如此违法乱纪的现届白茅村委书记、主任、综治主任、为白茅现届村委的违法乱纪行为负责,权为民所赋、权为人民群众所用。如此违纪的枉法审判长全解军现届白茅村委,应该对枉法审判长现届白茅村委,在人民法院恶意串通、恶意作伪证、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本着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综指,应该不问官职,不讲来头,一律从重从严查处。
郴州中级人民法院、嘉禾县人民法院与人民为敌,人民法院默认了白茅村委串通枉法审判长的各式虚假伪证,大行逆道、谁之过,又有谁来治理。
作为人民政府、各级纪检:“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反腐倡廉”的豪言状语:嘉禾各级政府职能机构对如此的社会恶性案件岂能如此柔弱?袖手旁观视而不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就没有社会安宁,而非对老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肆意妄为。
乌龙嘉禾县人民法院流氓+亵渎、失职渎职、枉法充当“土、恶、霸、匪、江洋大盗帮凶”。为何摧毁不了廖荣华亲手依法依规、依程序与农村土地主权,国家赋予发包主权的白茅村委会承包合同、国家级确权《林权证》?廖荣华的坚辛创业与数百万的森林投资财产铜墙铁壁。枉法人民法院绝户毒计:恶意串通现届白茅村委竞以“私刻公章”伪造虚假“农村土地权属”、伪造的摧毁承包合同、林权证,收回廖荣华三座山岭的擅自串户联名等虚假伪证、枉法人民法院白日做梦!白茅村民坚决不会答应!法院的枉法如今不攻自破!
湖南郴州嘉曝光天下奇闻.揭露事实真相,网络互联.关注事态进展;
看到深冤苦求.不再无动于衷,敲击键盘.留下正义点评;
听到弱势呼声.不再麻木冷漠,点击转载.唤醒人性良知!
①.问政湖南郴州市委易鹏飞书记:
http://wz.rednet.cn/show.asp?id=131916
②.百姓呼声:
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639493
③.百姓声音
http://bbs.tianya.cn/post-828-1309858-1.shtml
④.百姓心声: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7137692/2782/47/32/5_1.html禾县龙潭镇村霸支书玩弄司法天下奇闻
嘉禾苍蝇已经多到不可收拾了,寒心
2016-01-05 1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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