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政府为民做主制止黑心开发商违法行为
我们是桐木漯乡桐木漯村的村民。2003年4月7日,黑心开发商勾结我村干部和部分村小组组长,隐瞒群众,甚至伪造签名强奸民意,秘密签订不平等土地流转合同,置村民的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私自改变我村林地、耕地的使用性质,占用我村土地河流资源违法修建河坝和渠道,用于商业水电站开发,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危害我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阻碍和谐社会构建和新农村建设。
该河坝和渠道的修建,严重妨碍了我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渠道与公路并行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拦河水坝导致河床抬高,致使下游农田灌溉缺水;到雨水季节少的时候直接导致下游干涸,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导致村民生活用水困难;我村民及耕牛等多次滚落渠道,构成生命财产威胁,渠道渗水致使下坡土质松软,威胁并行的村级公路安全;在连日强降雨的情况下,水坝和渠道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周围(出水岭、土地堂等)多处道路桥梁的垮塌、房屋被毁,扩大了灾情;同时水渠的存在严重妨碍了灾后重建工作。在灾后未取得环保评估的前提下,私自开工修复水坝,引起了全体村民的不满,经全体村民商议,现联名向各级政府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政府出面调停水坝和渠道修复工作;
2、彻查当年项目建设申报、审批、环评等各项程序的合法性;
3、彻查当年土地流转的合法性;
4、责令开发商赔偿因此扩大灾情造成的经济损失。
5、认定开发商与我村干部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
经初步调解,在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乡政府允许乙方继续施工运行,且对甲方要求不管不顾,恳请政府为民做主,附土地流转合同、村民联名请愿报告。
名义上的调解实际上的威胁,喊到乡政府才动手,是示威还是政府的无能,呼吁小数民主多生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翻身,才能拿回自己的东西。
2017-07-29 08:5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