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咨询有用吗?

2018-2-18 11:45:28发布19次查看
本人于2010年11月份咨询的问题为什么时至2011年3月底还是“正在处理”状态?如果这个栏目不解决问题,请不要挂到政府网站上。
公职律师的申请
状态:未处理 回复时间:正在处理 已转市司法局处理
信件内容:
您好,本人于2009年取得司法资格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内(参加司法厅的统一培训,取得结业证书),通过招考进入政府部门从事法制工作,请问: 1、如何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取得新版的律师工作证)? 2、在政府部门的专业法制岗位,专业职称如何评定? 3、省司法厅2003.03.10颁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司发〔2008〕99号]中,附件四第11项列为:决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职律师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司法局没有相关工作内容?
回复内容:
282690090同志:
  你的来信已收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依据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的通知及《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就你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在长沙市政府职能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并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可以申请公职律师;
  2、公职律师可以参加律师职称评定;
  3、《关于的通知》继续有效。
附:
  1、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
  2、《湖南省开展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方案>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