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领导不遵劳动法

2018-10-26 6:44:35发布8次查看
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领导制定规章渠道管理所职工上班每个星期五天上班制后,还强制要求每个月必须上至少7天以上晚班,5至10月份必须上15天以上晚班,这些晚班都是五天正常工作制后多上的班没有工资,补贴和兑休假,单位领导不管不顾职工意见,公然违反《劳动法》,不把国家《劳动法》当回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18年1月7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反映“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领导不遵劳动法”的帖子之后,我局党委对此非常重视,于元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现就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领导不遵劳动法”的问题。
我局属永州市事业管理单位,内设机构有10个科室和4个基层管理所,即桥头铺中心所、晏家田(祥林铺)管理所、苗圃管理所、西河管理所。4个基层管理所的办公住所分别分布在村、镇,由渠道管理科负责行政管理,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江华、道县两县72公里的渠道维护和11万亩农田灌溉,你所反映的劳动纪律问题是针对这四个基层所的纪律要求。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从保护职工安全和基层所守所管理及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考虑,经局党委会议研究,于2018年元月起,恢复局原来的管理规定。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永政[2012]66号的通知: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统称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和机关聘用人员、借调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该通知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工作日期间,应当在工作地住宿,无正当理由不在工作地住宿,“走读”上下班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我局管理所职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理应执行上述规定。
网贴所反映的管理所职工按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五天白班,还要在停水期上7个晚班,放水期上15个晚班是偷换概念。首先,我局四个管理设立工作地点在农村乡镇属基层单位,离局本部最远的晏家田管理所有20多公里 ,要求管理所职工住所并规定,除按照机关每周上五天班外,管理所所有职工实行轮值。停水期间(约半年时间)要求职工每个月住所休息7个晚上,放水期间要求每个职工每月住所休息15个晚上,是由我局各所的工作性质、地点、岗位决定的,同时也是从工作职责要求、职工往返的路途安全管理和管理所财产安全与应急处突需要决定的,要求职工住所与乡镇干部、扶贫干部要求住乡镇、住村管理办法相似,并没有要求职工多上晚班。
综上所述,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我局是依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的机关制度,也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人事科
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保卫科
2018年1月10日
2018-01-07 09:10:2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