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桃江县2006年乡镇站所的分流人员。12年来我们的待遇没有落到实处,我们被分流后经济、生活处于极度的困难之中,无以为继。这次分流的不公平,我们不想多谈,我们只想赢得基本的生存权利,希望政府按照承诺落实待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政府作为权威部门更应当遵守承诺,而不应该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这12年来,我们感受到的是无耻、相互推诿、阻力重重,进而绝望至极。“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为领导干部应当倾听我们的心声,为我们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按照桃办发[2006]8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桃办发[2006]8号文件“第六点其他事项中的‘第??条,建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今后经绩效考核淘汰和自然减员出现的空缺职位,优先在此次分流人员中经考聘程序补充’”(8号文件第10页)。而事实上,这十多年间考聘过几次,考聘过几人?8号文件有没有真正落实?而临时工又上了多少人?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上岗。
二、发放基本工资
我们被分流后,没有了经济来源,无法满足生活需求,这都是机构改革分流所致。面对家庭、生活压力,我们强烈要求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现在各乡镇分流人员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也不统一,要求同等享受待遇)。
三、五险一金、保留事业编制待遇
2012年11月27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处理乡镇站所分流人员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二点第四条“四是财政为其缴纳社保、医保金的单位部分。”而县人社部门将我们除名,连缴纳社保都没有模块,致使我们从2015年开始至今一直没有享受社保。现在连起码的小企业老板都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人社部门是否只监督个体企业老板?我们都曾是乡镇的正规编制人员,现在一是没有一分田土;二是没有享受国家住房政策。在2014年11月7日《关于乡镇站所分流人员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中第二点第三条“原则同意乡镇分流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据调查,有的乡镇按要求交了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而有的乡镇则分文未交,并没有按当时的决定而执行。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享有上岗人员同等金额的五险一金待遇与保留事业编制。
四、工资晋级问题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处理乡镇站所分流人员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二点第五条“五是乡镇事业站所分流人员退休后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同等退休待遇。”被???流后的我们,乡镇级领导无视我们的存在,也无人关心我们的工资晋级问题,更无人通知职称考试之事。因此,导致我们蒙受工资经济损失,强烈呼吁各乡镇领导统一调配我们参与工资晋级的相关事项与考试。
桃江县作为当时的改革试点县之一,此次改革后再没有对其他市(州)和外省推行,证明此次改革是失败的,既然改革失败,不应该由我们这些人承担失败的后果。故请求上级领导废除当时改革方案,重新安排我们上岗为盼。我们将以主人翁精神,恪尽职守,为乡镇基层事业贡献我们的一切!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重新上岗。顶上去,让全国人民监督桃江政府的办事效率。
既然改革失败要政府买单,不能让分流人员当替死鬼
既然改革失败要政府买单,不能让分流人员当替死鬼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还我们工作岗位
加油兄弟姐妹们,正义一定站在我们这边!
既然自己承认这次机构改革不成功,强烈要求恢复我们编制,恢复我们的工作岗位
既然自己承认这次机构改革不成功,强烈要求恢复我们编制,恢复我们的工作岗位
有编制的分流临时工上岗,这是什么社会???
十二年来的不平等对待,不合理,不公平改革,强烈要求恢复编制!!!
分流人员还不如低保户和贫困户,没钱政府给钱,没房政府盖房。而分流人员呢,每月少得可怜的生活费还得给付个人部分的医保和社保。到手的生活费不如人家一件衣服钱,想想都寒心。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改革失败不能要分流人员买单。
强烈要求益阳市委、桃江县委恢复我们的编制,改革失败不能要分流人员买单。
难兄难妹们加油!!
有编制的分流人员无法上岗,现政府请临时工上岗。请问市委,县委领导这是否公平,合理。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
改革失败,强烈要求恢复编制
改革失败,强烈要求恢复编制
漫漫维权路,充满荆棘和险阻,人生有多少个十二年,这回特寒心,我眼里的最美的人一般出现在抗洪抢险政府对分流人员的正当维权采取武力镇压,几车特警对付这些老弱妇孺,和谐社会不是靠的镇压,而是谈话协商沟通。相信正义永远支持那些维权人士。
2018-05-17 09: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