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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冷水江市规划局不作为,邻居违规建房无人管

2018-10-26 2:05:50发布8次查看
举报冷水江市规划局不作为及我家邻居李新长违规建房的说明
我是冷水江市沙办长铺村六组的普通村民,现在实名举报举报冷水江市规划局不作为及我家邻居李新长违规建房,具体事实情况如下:
我家邻居李新长于2017年下半年突然开始建房,位置就在冷水江市开发区发展大厦旁边,从他家老的宅基地往后推移了大概三五米的样子。
根据农村建房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邻里住房之间最少间距六米;还有电力局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66千伏—110千伏为40米。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20米。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1米。 1kv以下距离为4米; 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然而李新长家的新房型结构违反了上面所有规定,其新房地基右侧正前方紧挨着高压线杆,右侧侧面与乡道距离为零,左侧侧面与邻居墙面间隔不到2米,左侧后面与邻居距离基本为零,我们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房型结构居然可以得到审批,还是说其根本没有得到审批,完全是私自违建?我们咨询了冷水江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复。
同时根据乡镇村民建房规划和管理办法,1建房户提出书面建房申请,需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村组公示,村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建房的建房户姓名、家庭常住人口、现有住房情况(包括父母住房情况)及处置方式,申请建房的位置、四至界址,地类、面积、户型和层高等。证明、户口复印件、土地证、四邻签订的建房协议,设计图纸等(设计图包括建筑立面、每一层的平面图、圩镇建房须提供外观效果图,图纸审查时注意首层建筑平面设计图布局尺寸须与规划红线相符,建筑层数、建筑高度须与四邻协议以及审批。可是,我们作为邻居,之前从来没听说过李新长家要盖房,也没有看到过任何的公示牌,更不用说什么设计图纸及协议了,在这种规划上,放线或者说有什么临时手续的办理,难道都不需要邻居签字吗?也不需要放公示牌?
本来做为邻居,我们在看到邻居建新房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人家也要住房子的,但是2017年12月28日,李新长家开始要挖最左边的第二/第三个地基,第二个地基明显已经延伸到我家的土地上了,第三个地基则根本就是我家砌好的石墙,这些明明是我家的土地,他没得到我家同意之前为什么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甚至是嚣张的要来动人家的土地? 在和李家的拉扯着,李家嚣张是说他们家在规划局有位厉害的亲戚,他们的这套明显违反所有法律法规的违规建筑已经拿到了审批,而且我们家这块地冷水江市规划局已经批给他们了? 这是什么道理? 规划局为什么不经任何正规流程直接把这块地批给他们了? 为什么不出邻里知情同意书?而且我家的地在没得到我家同意的情况下规划局竟然直接批给了李家? 这是依照的什么法律法规??
由于李家的蛮横不讲理,以及冷水江市规划局的不作为,当天我八十岁的奶奶和李新长四十多岁的前妻吵起来,因为我家当时没有其他人在现场,我80岁的奶奶被他们推倒在工地上,导致旧疾复发,当天就被送到了冷水江市中医院救治,在住院4天之后才好转回家,医药费花了四五千元,期间派出所的同志过来调解,然而李家蛮狠无理,不仅不承担任何责任及医药费,还反诬我奶奶将他们家40岁的中年妇女打伤住院了要求我们赔医药费,扬言要狠狠教训我们,后来更是丧心病狂到请巫师来做法害我那80岁的奶奶,其中种种丑恶嘴脸我们不在此赘述了。
作为普通村民,我们只希望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国家能保护村民的合法正当权益,现在他家第二个地基已经占用到我家土地,第三个地基对我家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已经和规划局举报了多次,但是仍旧是没有任何回复及处理,我家老父亲由于腰疾发作,不能走动,家里女眷刚诞下新生儿,实在是没有人力物力去和李家这么拉扯,还有盼望得到政府正义人士的关注,能尽快得到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近日,网友在贵栏目刊发《举报冷水江市规划局不作为,邻居违规建房无人管》信访报告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现将相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余某林,女,我市沙塘湾办事处长铺村6组居民。
二、信访人基本访求
信访人反映其邻居李新伟违法建设,且擅自定点放线。目前已建房超过3米,非法占用乡道及信访人的宅基地30平方米,要求解决。
三、办理情况及建议
信访人余某林系沙办长铺村余凯云、余建云的子侄辈,其家旧房在我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厦东北侧。2014年9月份,余凯云、余建云向规划部门申请危房改建,由于相邻利害关系人李新伟,李新长没能与余凯云、余建云达成邻里协议,导致规划行政许可手续至今仍未办理到位。
2015年7月11日,在没有取得任何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余凯云、余建云擅自开工建设。经济开发区组织国土、规划等部门一起开展了执法行动,但遭到余凯云、余建云家人的围攻,连工作人员的车辆都被扣押,直至深夜才由沙塘湾派出所将车带回来。其后,余凯云、余建云继续违法建设。开发区相继又组织了十多次联合强拆行动,每次都因为余凯云八十多岁的母亲手持自杀药剂到违建现场妨碍执法人员执法,而导致强拆行动失败,最终余凯云、余建云的两栋违法建筑于2017年建设完成。
2016年1月6日起,李新伟一家以余凯云、余建云未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而未被制止为由,到开发区规划分局闹事,要求为其办理旧房改建手续。连续纠缠工作人员一个多星期。2016年1月19日,开发区党委召集沙办、国土、规划等单位专题研究了余氏兄弟与李新伟的建房矛盾问题。2016年3月4日和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的戴志雄、金波2位副市长又分别组织开发区、沙办、国土局、规划局专题研究处理余建云、李新伟、王桂平之间的建房矛盾问题。2016年5月4日,开发区、沙办、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余凯云、余建云违法建房一事的处理意见》(附件一)。随后,沙办安排专人对余建云、李新伟、王桂平三户的建房矛盾进行了协调处理,并于2016年6月23日对余凯云的信访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关于余凯云请求解决危房翻新手续审批,申请调处邻里纠纷等问题的处理意见书》(沙信访复字﹝2016﹞19号,附件二)。
2016年9月,余氏兄弟向娄底市委办提交了《关于余凯云、余建云要求批准该危房改建的报告》,经济开发区如实向市委督查室进行了详细汇报(附件三)。 2016年12月,市人民政府根据李新伟、李新长、余凯云、余建云达成的邻里协议(附件四)、3户协商好的“3户住宅方案图”及沙办的信访回复意见,同意为以上3户办理临时行政许可手续。
余建云在建房过程中,因不按邻里协议书及沙信访复字﹝2016﹞19号所要求的建设层数实施建设,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了制止,但余建云仍然强行超层建设到四层,所以规划无法为其办理规划手续;余凯云的违法建筑因占压道路红线及超层,所以也无法为其办理规划手续。2017年底,余建云在其建好四层住宅后,又在该住宅西南侧违规建了一栋杂房,导致杂房与李新伟、李新长宅基地的距离进一步缩小。
关于信访人在信访材料中提到的“规划局不作为,邻居违规建房无人管”一事与事实不符,一是我局在积极作为,数十次的规划执法,有目共睹。且一直在为化解信访人与其邻居间的矛盾而多方努力。二是李新伟、李新长的临时行政许可手续已按照政府的意见办理到位,并不是“违规建房”。
  冷水江市规划局
2018年3月26日
2018-03-13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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