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县一盘棋”到“一县两方案”
——我们看株洲县的2014年第三步规范津补贴发放
县里要给我们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费一事,在十月三十日之前便已传开了,有些政府部门且已经发放到个人,至于书面方案,我们是后来才在红网“百姓呼声”专栏一篇题“株洲县第三步规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津补贴级别差距大”的文章里看到的,标题为《2014年株洲县第三步规范津补贴参考表》. 这个参考表,与株洲市2014年的《市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市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一生活补贴标准表》所体现的政策、原则乃至于表格的结构框架 都是一致的,是符合《湖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政策精神的。
因此我们认为这个参考表是一个津补贴发放“全县一盘棋”的方案,是一个不分彼此、通盘兼顾的方案。可惜的是这个方案却未能全面付诸实施,最终只是对政府部门公务员队伍起作用,至少是我们这些“教书匠”只能“望表兴叹”,因为我们全县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问题已不属那“一盘棋”的内容了,我们成了“另类”!于是我们要说到株洲县2014年规范津补贴的另一个方案,即《株洲县2014年教育系统第三步规范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表》了。这个所谓的标准表,说是“教育系统”,却不包括教育系统退休的领导人员,简单点说,只管教育系统退休的“兵”,不管教育系统退休的“官”。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表呢?实施这个方案,这次我们退休的高级教师(包括小中高)的月津贴,不但比县退休的副处级公务员要少328元,就是比退休的正处级公务员也要少140元;我们退休的中学一级教师(包括小学高级教师)的月津贴,不但比县退休的正科级公务员要少172元,就是比县退休的副科级公务员也要少11元。真不知公正、公平何在!? 对此,有人概括为“一县两方案” “一县两方案”,就是一个县里,两个标准。我们的父母官,对待他们的下属、职工,在同一时间、同一件事情(规范津补贴)上,使用了差距很大的两套标准!受到歧视的退休老教师,能不感到心酸、心寒么?省里的文件里说,“同一行政区域内,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相同职务层次人员一般执行同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省里的文件里还说,“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与当地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保持合理平衡的原则,并参考本级政府所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相应系数关系统一制定”。
对这些,我们该如何理解?对株洲县领导这第三次规范津补贴从“全县一盘棋”转变到“一县两方案”,我们又该如理何解?
株洲县教育系统2014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严格遵循了(国办发[2008]133号)《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该文件中明确规定: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今年县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教师(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年人平25000元的标准(其中离休人员的年标准为25000*90%,退休人员的年标准为25000*75%)整体预算到了教育系统,教育局根据全县教师(含离退休教师)职级情况,与县人社局、财政局一起进行了测算并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好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各职级发放标准。标准出台后,我局组织各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和财务管理员分别召开了绩效工资发放的专题会议,进行了政策解读,目前各单位均已发放到位。
株洲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那为什么公务员为什么人均500,而教师只有200多呢。而且公务员还有车补。真是扯淡,还说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楼上的大哥,教师的基本工资高于很多公务员几百块,你去看看,现在很多基层公务员,特别是乡镇的,基本工资都还是几百块,教师呢?随便上千数了,总数也比公务员多。
2014-11-25 09: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