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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集团资兴矿区棚改项目拖欠民工工资

2018-10-25 20:31:49发布14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黄红亮,今年66岁,联系电话:18673591962。我系湘煤集团资兴矿区棚改项目二期工程4、5、6标段实际施工投资人,承建该项目安置房面积28000多平方米,工程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至2015年9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随后,资兴矿区棚改指挥部下文要求4、5、6标段项目部对工程进行结算,工程结算组组成人员由原资兴矿区棚户改造指挥部工程部部长唐国荣负责,组成人员系资兴矿区实业公司职工专业人员黄湘南、张月红,该结算组依据资兴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合理定价有关问题会议纪要〔2012年45期〕精神对工程逐项进行核算;并依据建设方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规定,对建设方书面授权变更设计所增加的工程量进行了统一核算确认,于2016年1月作出了4、5、6标段工程结算书,制作该结算书的组成人员全是资兴矿区棚改指挥部的员工,并经得建设方和承建方同意,其作出的结算书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对建设方与承建方具有约束力,应当可以作为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工程结算依据。
棚改工程本是惠民工程,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解决了无数无房可住的家庭,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党和政府的最大实惠。棚改工程是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国土、税收、各个监管收费部门大开绿灯,优惠多多。可资矿棚改工程这个惠民工程把我们坑死了,交房使用快三年了,双方合同认可的条款中的合同价之外的工程款尚未付款。2017年7月建设方聘请长沙某工程对审事务所与我们工程对审结算。在资兴完成的工程规定我们去长沙对审了四次,至今还没定案。花费了几千元。没钱?借钱去吧!哪知对审机构参照的是建设方于2016年10月单方面下达的他们所想象的工程结算方式来与我们工程对审结算。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方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量、增加变更的基础工程并已签证盖章认可的工程量不认账,双方合同条款中建筑材料上涨调差为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237号人工工资调整也不兑现,合同中明确的“工程结算”第十一条第一款湘煤集团下达的因施工结构图与市棚工程对比不同的批复价有批复文件的也不承认。双方合同中所约定合同之外的工程量,在对审公司的对审结果中,很难找到2012年10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共同点,缺失了一个大型国企的诚实、可信的形象。否则!我们施工投资人怎能付得清资矿棚改工程所欠下的民工工资、材料商的材料款、银行贷款及民间借款及利息、为你们“梦园小区”工程的垫资工程款。资矿棚改工程30多万的建筑面积,资矿棚改工程指挥部统一按我们项目部的结算结果早一年多前派人用专车送交省湘煤集团总公司去了,至今我的基础工程结算书还在湘煤总公司。
希望湘煤集团资兴矿区实业公司的领导要认真落实、执行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所强调的“不能把合同当废纸”的指示精神,尽快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合同中条款、合同价之外的工程,将已签证盖章的所有资料及书面承诺兑现于施工投资人,取信于民!现建设方迟迟不按该结算书支付工程款,对承建方的诉求不予理睬并无限期拖延,天理何在?
因建设方拒绝按结算书支付工程款,至使我在建设该工程过程中所借贷280多万元垫资款、300多万元的民工工资和拖欠的材料款无法兑付,现每月向外支付欠款利息达3万余元。由于拖欠上述款项长达5年多,银行已把我的贷款抵押物上交法院作为保全资产了,所有的债权人都在逼我还钱,我只有东躲西藏,过着有家不能归,有亲不能圆的日子。再这样下去,势必影响社会安定,恳请此案得到领导重视,请求领导督促建设方尽快与我结清工程款,万分感谢!
湘煤集团资兴矿区棚改工程
4、5、6标实际施工投资人:黄红亮
2018年6月1日
棚改民生安置房工程,自筹资金1800多户,1.08亿,为什么没钱建房,我们到钱到哪去了?
湘煤集团资兴矿区棚改项目拖欠民工工资?资兴市棚改民生安置房工程,1800多户自筹资金,1.08亿,为什么没钱建房,我们到钱到哪去了?
2018-06-01 22: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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