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株洲绿韵荷塘售楼部(红旗路与新塘路交汇处)及其销售中原地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未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消费者无法知道每套房型具体价格,只能听销售一面之词报的价格!销售可以随意涨价、报价!
(2)未明确显示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和优惠方式,销售可以肆意虚报优惠折扣!
(3)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进行价格欺诈,以笼统的均价、起价、原价进行公示。
(4)未经公示或告知,私自提高商品房单价,谎称目前的价格就是开盘优惠价!
(5)本人开盘前已经交纳定金,按约定享受开盘优惠价。开盘后,房型不合适要求换房,但换房后的房型并未享受开盘价。此房型开盘价为4230元/平方米,但是本人购买价为4270/平方米,总价高出近5000元。销售仍然谎称4270就是开盘价,涉嫌价格欺骗。同时销售称三天内不签合同,无法享受开盘价,急迫要求签合同。签完后销售才说4270不是开票优惠价,但是合同已签,无法退多收的5000元。十分可恶!
强烈要求株洲市价格主管部门处罚这种无诚信的销售和企业,退还多收的5000元!同时公开公示每套房价格和折扣优惠!
都是按市场价格来调节吧
2017-01-23 12: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