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在体内断裂!娄底市中心医院,请给个公道!我妈妈左腿骨折于2017年元月9日在中心医院手术,现如今内置钢板断裂,于2017年8月26日再次住院至今13天,医院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当初我们选择的是价格高质量好的进口钢板并交纳了费用,造成钢板断裂这起医疗事故医院方面不愿负全部责任。弱势群体谁来为我们做主!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2017年9月8日17点16分,有网名为“wangfang花宝”的网友在贵网刊发了题为《钢板在体内断裂,娄底市中心医院请给个公道》一帖,该帖所发内容与事实不符,为了澄清事实,回应关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疗基本情况
患者曾某某,女,50岁,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2017年1月5日,患者因“高空坠落致左颧部、左大腿及全身多处疼痛伴左下肢功能障碍4小时”就诊于我院骨科十四病室。医师完善检查,初步诊断为:1.左股骨粗隆间骨折;2.左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3.左侧颧骨骨折、左眶外缘骨折;4.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5.左环指近节皮肤裂伤。医师充分告知患者手术存在的风险及并发症,患方理解并签字认可后,患者于1月9日在全麻下接受“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手术顺利,术后病情平稳。1月26日,患者及家属强烈要求出院,医师反复告知患者目前仍需住院治疗,劝阻无效,患者及家属签字办理出院。出院后一直未遵医嘱来我院复诊。8月26日患者x片检查示:内固定断裂及螺丝钉松动,再次入住我院骨科十四病室。
二、我院的态度与处理意见
1.我院对患者曾某某不遵医嘱过早下床负重导致钢板断裂表示遗憾,对患者表示同情。
2.我院认为,患者1月9日术后病情逐步好转,但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我院医师反复劝说患方并告知提前出院存在的风险,患方未听劝阻,仍然坚持出院,并在出院告知书上自愿签字“后果自负”。同时,1月26日患者曾某某出院时,医师反复告知患者术后需卧床休息6个月,术后6周来院接受 关于《钢板在体内断裂,娄底市中心医院请给个公道》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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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17点16分,有网名为“wangfang花宝”的网友在贵网刊发了题为《钢板在体内断裂,娄底市中心医院请给个公道》一帖,该帖所发内容与事实不符,为了澄清事实,回应关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疗基本情况
患者曾某某,女,50岁,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2017年1月5日,患者因“高空坠落致左颧部、左大腿及全身多处疼痛伴左下肢功能障碍4小时”就诊于我院骨科十四病室。医师完善检查,初步诊断为:1.左股骨粗隆间骨折;2.左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3.左侧颧骨骨折、左眶外缘骨折;4.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5.左环指近节皮肤裂伤。医师充分告知患者手术存在的风险及并发症,患方理解并签字认可后,患者于1月9日在全麻下接受“左股骨粗隆间骨折+股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手术顺利,术后病情平稳。1月26日,患者及家属强烈要求出院,医师反复告知患者目前仍需住院治疗,劝阻无效,患者及家属签字办理出院。出院后一直未遵医嘱来我院复诊。8月26日患者x片检查示:内固定断裂及螺丝钉松动,再次入住我院骨科十四病室。
二、我院的态度与处理意见
1.我院对患者曾某某不遵医嘱过早下床负重导致钢板断裂表示遗憾,对患者表示同情。
2.我院认为,患者1月9日术后病情逐步好转,但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我院医师反复劝说患方并告知提前出院存在的风险,患方未听劝阻,仍然坚持出院,并在出院告知书上自愿签字“后果自负”。同时,1月26日患者曾某某出院时,医师反复告知患者术后需卧床休息6个月,术后6周来院接受1.病人严格按医院的要求卧床六个月才试着下床活动
2.没有定期复查,不是导致钢板断裂的直接原因,难道复查了,钢板就不会断裂吗?
3.我们怀疑医院手术方式有问题?
目前已与医院协调好了~谢谢大家
2017-09-08 1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