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宜章县一六镇红庙角村廖喜环老人的长子不愿赡养母亲

2018-10-25 9:40:26发布10次查看
地址:宜章县一六镇红庙角村
涉事人物:老人(廖喜环),长子(邓玉彬当过兵)及其老婆、已外嫁的女儿邓洁、在潮汕当兵的小儿子邓豪。
事件:长子不愿赡养年老母亲,且对待老人态度十分之恶劣,经常恶言相向!当地村委与犯事者之间是友人关系,一再包庇!村里人都知道~
详情:首先要说明下,廖喜环今年已70多的高龄,是我外婆,我外公大我外婆十岁,外公在06年的时候走了。外婆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按理来说,晚年生活应该很好,可事实却并不如意,全都是邓玉彬家里弄的,没玩没了的伤害老人。邓玉彬是她的长子,也就是我大舅。自古婆媳相处难就是个不变的现象,外婆跟外公也明白,也并不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很早就分家了,都是各住各的。我很记得大舅跟大舅妈一直都很虐待老人,赡养义务就更别提会有了。外婆他们那会五、六十岁,有自己干活劳动赚钱养自己,大舅妈成天说老人偷她家晒得花生、稻谷之类的,以各种理由殴打辱骂老人。当初外公老了的时候,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大舅家已各种理由推脱,大多数都是二舅跟小舅再照顾。过去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看着外婆已七十多了,还要受大舅家辱骂、虐待,心都痛。以前都说养儿防老~现在是大儿要虐死老母亲。外婆是他们三兄弟轮流赡养的,轮到的时候,那家提供粮食之类的。这几个月恰好轮到大舅家,可他却拿些发霉的旧米给外婆吃,外婆说了下,他跟他老婆就对外婆恶言相向、还想殴打...周围人都劝不了。大舅曾用过家里条件不好的借口,拒绝赡养。其实三个舅舅,家里条件最好的就是大舅家。。。大舅的大儿子超生,计生办也没敢去,就因为大舅说他当过兵,认识的人多,看谁敢动。。。村委员邓三海还有个是一伙的,多次跟村里反映,大舅不赡养、虐待、辱骂老人,都得不到解决。村委还帮这大舅家,说白了他们之间就是有利益关系。大舅说是说算个知识分子,但是对孩子的教育上却并不是那么像人,教唆他家里人远离老人,不准去赡养看望。邓洁,大舅的女儿,已外嫁,作为廖喜环的孙女,她并没有做好本分工作,跟着邓玉彬一起辱骂、指责老人。邓豪作为一个军人,连最基本的做人都不会,完全是个“帮亲不帮理”,仗着自己在部队里,扬言自己认识的人多,要是我小舅、二舅、外婆他们再去投诉或者上告邓玉彬,就找人把我小舅、二舅、外婆他们抓去判刑,还恐吓外婆娘家的人。邓玉彬及其家里很狡猾,在外人那说的跟做的完全不一,人面兽心!!!老人无非就是想安享晚年生活,邓玉彬及其家里作为下一代,应尽的赡养义务都不愿做,更别提尽力给老人提供好的条件了,整天就想着怎么逼死老人,气坏了都快。还好外婆还有二舅、小舅、姨姨他们照顾着,看着~~~不然都怕被邓玉彬那家活活逼得喝农药自杀~~~邓玉彬三天两头的搞事情出来,求宜章县政府帮帮我外婆,帮帮这位70多岁的老人,好好管管那无法无天的邓玉彬家里!!好好惩治下那些官员与恶霸勾结的!!!!愿老有所依~~望县政府能出面解决~~万分感激!!
求关注!!!
李志员律师:宜章县一六镇红庙角村廖喜环老人的长子不愿赡养母亲  你大舅如果不依法支付赡养费的义务,可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应当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相当。
对无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给付赡养费。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老年人也可以要求赡养人作出书面赡养保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赡养保证的履行。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从孝顺父母的传统出发,建议有能力的子女多负担一些。
把父母抚养好,保证他们的吃、穿、住、行和看病就医。
老人吃住开支只有那么多,没必要争执,有能力的多付出一些。人生就是那么一回事情。
并非当事人,纯属道听途说,事件有些混淆不清。以造成多方受苦,会自我检讨。
@红网 该贴内容欠实。
事情其实也没多大出路呢!人渣败类始终都是本性难移的…恶霸到哪都是恶霸…唉!这些人呐!!!
2015-07-22 14:16:2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