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小的时候,我们希望国家尽快富强而不怕外来侵略,现国家强大了,但老百姓被侵害的事情反而平凡,这就上访数量增量的社会原因,也是老百姓相信党委政府的履职能力而选择上访的结果。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根据当时发展经济的政策情况,南江镇辖区内的石浆公社,整合了大面的土地积栽种茶叶经济林。随着茶叶树苗的成熟,结果在管辖区内选择了阜山村的王家坪建立了茶叶加工场,当时取名为“群建茶场”【简称场部】。但“群建茶场”的经营性质是农村集体经营,并不是全民所有企业。当时的职工是由当地村组选派,并且采用了计分回队领取劳动报酬的社会分配模式。但场部占用的集体土地,当地村民能够享受电费优免,并且能够参与茶场红利分配。1984年,经石浆人民公社批准,“场部”占用土地的征粮统购转给了“群建茶场”负担。其后,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发展,加之茶叶树苗老化,“群建茶场”自然解散。原有职工回归农村承包了农业耕地,茶叶经济林地也自然退还给了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唯有茶场的厂房空闲存在,结果变成了当地农户的物料杂用房屋。
撤乡并镇之后,1998年,南江镇人民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利用厂房招来了“云岭公司”,但2004年“云岭公司”倒闭,厂房又处于了空闲状态。
2014年南江镇政府采用了暗箱操作手段,拍卖了茶场的厂房与空闲地共计5.27亩【有群建茶园的房地转让协议】,由此引发了土地权属的争议。其后,买主又与官员勾结,结果以5.27亩土地为中心而向周边侵占拓展到了7.25亩,由此引发矛盾纠纷升级。其后,平江县人民政府对此作出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认为该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南江镇政府为此下达了土地权属告知的通告,认为“农民集体所有”就是南江镇政府的本身所有,结果“政府”变成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由此导致矛盾争议再次升级,故此引发村民再次上访。
其实,茶场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并无争议,但“茶场”这个经济组织是属于农民的经济组织,镇人民政府不是该组织的组成成员,这是关键所在。其次,当地农民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福利,“茶场”经营时有利可分,并且享受电费减免,劳动就业优先等等权益。“茶场”倒闭之后的闲置土地享有经营种植权,厂房也能综合利用而受益。但南江镇政府对“茶场”的管理仅仅是一种行政上的抽象管理权,并不是经营实体权。镇政府并不是“茶场”的组成成员,也不是“茶场”经营的所有人。现南江镇政府拍卖这种集体土地与建筑物就是侵权违法。
由其严重的是官商勾结,采用了暗箱操作手段拍卖,驳夺了村民权益,其后又向周边拓展,并且采用“侵占略夺”的手段危害了相邻权益,如今,略夺侵权的扩张土地都定性为“合法”行为,故此引起村民上访。
其实,无论怎么争议,群建茶场的资产都是属于农村集体财产,而这个“集体”就是农民经济组织,他不是“公私合营”时期的公私不分,所以,集体财产的主体不是政府。现南江镇政府将抽象行政管理权管理变化成财产所有权,这种抽象管道的物权化是依据不足的,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基础。如果南江镇政府这种拍卖集体土地与建筑物的侵权行为不予制止,社会最基本的行政抽象管理行为,其诚信基础就变得可怕了。故此,我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查一查南江镇“通告”的底气,给社会抽象行政管理的民心诚信桥梁添砖加瓦。
2018-05-01 12:5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