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下东乡桥边村陈和云行凶砍人后歪曲事实,拒不赔偿
我爸刘大毛平时喜欢喝酒,又没文化,和陈和云发生口角,两人都有错。但君子动口不动手。6月2日,是陈件云带头,陈和云、其妻谭珍兰尾随其后跑到我家,顺手操起放在门口的铁锹、扁担,三人围殴我父母,而且我父母比他们辈份大。当场打得两人全身多处瘀青、嘴角流血。后来在大家的劝阻下才散了,不然当场就要出人命。我们做子女的为什么如此愤怒,匆匆赶回家。因为这次我父母挨打不是第一次。我们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常年就只有父母两人在家。因为树木和土地等各种琐事,常常招来陈和云一家上门追打。
前几年,因谭珍兰药死我家门前李子树一事,陈和云、谭珍兰,还有他两个女婿,就上门痛打我父母。我们一忍再忍,没想到这次村书记陈件云竟然带头殴打我父母。我父母一把年纪,又势单力薄,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人心都是肉长的,这次真是忍无可忍了,才抛下工作,匆匆回家。
6月3日,我们两姐弟到家后,站在自家屋门前质问陈和云为什么殴打我们父母。其母刘秋贵和其妻谭珍兰便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连我当时尚未出世的孩子都没放过。陈和云操着耙子,谭珍兰拿着木棍从家里跑过来。怕又要打起来,我妈忙抱住我,我姨抱住我姐。因为我妈想到对方和自己一般年纪,打不过年青人。谁知此时陈和云举起锄头一下砍在我姐手腕上,血管破了,血就像水龙头一样流出来。又一挥锄头,砍到了我姨头上,顿时天旋地转,头都凹了一块进去。大家这才反应过来,就在陈和云要砍第三下的时候,我赶紧夺下他的锄头。其妻谭珍兰便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腿大声喊:“不得了了,打死人了,一家人围着我们老两口打,快来人啊!”真是“猪八戒吃西瓜——倒打一耙”!
要不是我妈我姨拉住我们,我姐和我姨也不会挨砍,我和我姐两个年青人会打不过你们两个吗?现在反而弄得我姐和我姨受了重伤。真的是不能心软。而且当时我们是赤手空拳,他们两夫妻拿着锄头、木棍跑过来,是做好了打架的准备的。我姨那天是凑巧来这里买土鸡,你自己也说她是一个外人,当时她正在劝和,为什么要砍一个局外人?只知道欺负老弱妇孺,有种往我身上招呼!
陈和云一家都是泼皮无赖,睁眼说瞎话。我姐当晚在医院缝了六针,为防他们死不认账,做了伤情鉴定。医生说我姨的伤用手可以摸出来,但拍照的话看不出来,心疼钱就没做鉴定,只是开了点药。(下附图)没想到谭珍兰竟说我们打了她,赖在医院里不肯出来。“多处软组织挫伤”,笑话,她那天自己在地上打滚撒泼、哭天抢地的,不挫伤才怪呢。再说,谁知道是不是她自己摔伤、碰撞的。他们就想这样一直赖着,拒不赔偿。
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们姐弟在外打工。陈和云二弟陈件云是桥边村支书,三弟陈正云在茶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了个什么官,谁家有关系,大家心知肚明。
现在派出所作出的处理是:我方花费医药费千余元,对方花费医药费三千余元(那是因为我方老实,没像对方那样赖在医院里住了多日),我方要赔偿对方千余元医药费,这还有天理吗?这是黑白颠倒、贼喊捉贼啊!在万般无奈、求救无门之下,只能在网上把所有事实还原,只想让所有人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帮我们转转,我们只想派出所能调查事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打人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给我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一个安宁,跪谢各位!
罗立志律师:律师意见《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另外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可以进行刑事起诉并拘留。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严查
事实永远歪曲不了,公理自在.公安机关应当严查.不能让善良的人受欺,霸道的人横行,
这个刘娟的鉴定书为什么详细地址都不让人知道,如果行的正还怕人知道吗?肯定是做了亏心事,我是在网上看到刘大毛6月4日写的事,和现在写的怎么一下这样一下那样到底哪句真哪句是假,可能没一句话是真的,看见陈和云6月11日把事实陈述,派出所作出的处理:他们才狗急跳墙颠倒是非黑白吧!既然派出所都作处理了,为何不了了,难道真像这样的恶霸没人能管的了,难怪社会会这样,就是有这些人渣啊!
上面那个吓说,都是一家人
书记陈件云和哥哥陈和云,打一个女人
我是看了6月11日发表的这个事才知道,到底是谁歪曲事实就不得好死,肯定会有报应的,这个社会真是无法无天了,竟然没人能管!还拒不赔偿,真可笑!
我就想问问,还有没有法律了?这些小村子的书记干部什么的就无法无天了都?如今是网络时代,为什么上面的领导不看看这些民声呢?
2015-06-29 00: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