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号晚8点我们一家三口来到郴州资兴龙景峡谷客栈入住。因酒店客满老板提供了三个员工宿舍床铺,每个50元,我们共缴纳了150元。在办好入住手续后在大堂碰到一位本地朋友正好想临时有事想提前走,就把他刚在2个小时前开好的396元的客房让给我们,并将房卡和押金条200元给了我们,要我们明天代其退房。
因150元床铺钱我们已经交了,想着反正要合法登记,我们也就没有去和前台说退款一事,当晚我们一家就入住客房,员工宿舍也就交了钱没住。随知第二天一早退房时老板居然不退200元押金,理由是朋友应该先到前台退房,酒店可以最多只退他一半的房费,我们再开房,这样她再收396元,我们和朋友没和她说,让她至少少赚了200元,所以这个押金是不退的了。
当时我们就火了,这是什么理由,这是明目张胆地抢劫,赤裸裸地宰客。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投诉可打电话给旅游局,旅游局让找12315,12315让找工商局,工商局让找旅游局,三个部门就一直踢皮球,难怪老板敢这么做,是没人管。
陌上阳关:
首先感谢您及您家人入住本酒店!因酒店工作人员将相关管理制度未能解释清楚给您造成的误会表示歉意!
接到相关职能部门转交您的投诉后,本酒店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是:当时登记入住的广东客人(就是您说的朋友,真实情况是您们素不相识)在入住约6小时后,因有急事需回去处理,并到前台准备办理退房手续,刚好与你遇见,因酒店客房已满,您开的是酒店的加床.于是您们之间私自达成了转让.故在不可能在去了
2015-10-07 17:4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