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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南湾乡政府危房改造不作为”一文乡政府回帖避重就轻

2018-10-24 21:53:10发布12次查看
各位领导及栏目组的朋友们大家好:
一、针对“衡东县南湾乡政府危房改造不作为”乡镇府回帖说明,我本人先要作以下3点阐述:
(1)本人异地搬迁及危房改造事件2月份起,去乡政府询问情况不下5次,县里乡里电话沟通不下于15次,专程至县政府信访2次,自始至终乡政府及村干部无一人进过我的家门,包括本次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均没有进口我的家门,这样的调查可信吗?
(2)关于乡政府领导,组织乡村两级进行调查核实:
①为什么在此前本人咨询信访乡里、县里过这么多次都不来调查核实,直到我将事情公之于众才来调查核实,难道我们南湾乡都是临危受命的政府吗?
②之前将本人的情况提报到县里市里审批“异地搬迁”条件时,如果我家庭不够困难不符合条件,难道乡政府不了解我情况就可以随意提报吗?
③本人向上级反映的就是南湾乡政府关于危房改造滥用职权不作为行经,现又是南湾乡政府进行调查核实,这种调查难道要我不联想“监、守、盗”的关系吗?
(3)南湾乡政府的回帖只字未提“改善、跟进、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帮助、服务”字样,相反全是“再调查、找原因、做解释、不符合、不属实、自己主动申请”有理有据与我府无关的字样。这就是我们的乡政府面对没有文化,不了解政策,没有主观意识百姓作的诠释。政府不追究相关负责人是谁?为什么不及时建议或帮助申请危房改造的指标?曾主动致电给人大主席(马字真)第一责任人是否有其它政策可以补助一点,原话回复是“条件不符合,没有”,7月份上访后且主动请村支书(阳庚云)帮忙申请时,原话回复是“不晓得,你要去找乡里”,筑建办(文剑)原话回复是“噢,知道了,届时到桃源村开会再决定”,至今没有落实!
二、针对“衡东县南湾乡政府危房改造不作为”乡镇府回帖说明,里面我有8个方面我要一一作出解释:
(1)回述“因佝偻导致驼背”
本人因佝偻不是导致驼背而是终身残疾(有残疾证为证),无劳动能力近30年。
(2)回述“儿子晏国平1983年3月生,身体健康”
没错,本人儿子身体确实健康,但因1995年高烧导致头脑愚钝不清,从未结交过女友,也从未交过一分钱给家里作为积蓄。(可以到村里询问乡亲们去查证)。
(3)回述“还剩一间泥砖房,在林场居住多年,现住兄弟老屋内”
本人的房子一间不剩全部倒塌,借住林场及堂弟老屋共计38年,现堂弟老屋危况最多撑过今年。(有照片为证)
(4)回述“妻子儿子在广东务工,家庭收入高于贫困线”
妻子已经60岁高龄,迫于家庭现状没办法外出打工,敢问南湾乡政府所有工作人员,有谁家母亲60岁还在外面打工,且在食堂搞卫生能有多少创收,儿子与我妻子在同一个食堂上班,工资可想而知,不但未交过一分钱,时而还要到妻子哪里索取一点,我一人在家正常开支也不少,还要祈祷大病不复发,这样的家庭收入高于贫困线,要拿多少命来换。(以上可以去致电给我妻子的公司食堂来证实)
(5)回述“近年来无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这种话都能说得出,简直就是**,2011年1月本人因为肝病高度水肿,吃什么吐什么,在衡东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医疗费高建议回去吃中药调养,其实就是等死(坐诊医生是安仁县渡口乡坪口村的他可作证)。过年后没死,3月再次到安仁中心医院检查,由于经济困难只好请在中心医院坐诊的罗石仔开中药吃病情才见好转,但至今身体虚弱脚部水肿。(该医师南湾乡有70%人都知道,他也可作证,医院检查清单还在,现在脚部水肿发黑随时可以来看)我的妻子患有骨质增生和严重的风湿病,没有钱根本就不能正常治疗,只能每年年初花一两千元买几十副中药,带到广州去煎熬。(这个开中药的医师在衡阳有自己的诊所,他就是桃源村人叫晏香波)乡政府竟然说出这种丧心病狂的话,将没有大额医疗费支出说成理由,真的很想扇他。
(6)回述“今年4月自行择址建成了一栋占地120平方一层红砖房”“本人情况符合国家扶贫标准,可以享受异地搬迁或危房改造的补助,乡工作人员承诺——可以先借钱盖房然后再落实扶贫款,不属实。”
首先请看本人8月23日凌晨46分红网发帖原文,“本人情况符合国家扶贫标准,可以享受异地搬迁或危房改造的补助”这句话没错。但是我帖子中有写到“村干部与乡里的工作人员沟通了,可以先借款盖好房屋后再落实扶贫款”并非回帖中所说是“乡工作人员承诺”。而是在2016年3月底,村干部吴松柏、阳庚云一度找我女婿述说“先将房屋砌好,之后再落实扶贫款子,并嘱咐款子可能在2017年元月份才能到”以上是村干部原话,可以当面对质,绝无虚言!
其次,回述中表示“4月自行择址建成了一栋占地120平方一层红砖房”。一方面上述已澄清本人不是自行建房;二方面在此房打地基期间,乡政府人大主席马字真是主动找过自家亲戚(肖贱生)告知我要办建房证,现已缴纳办证费并将所有资料提交给乡政府,据了解现建房证已经办好;三方面本人建房占地120平方确实无误,但同时我要说明的是,农村盖房子为防雨都是有上房台阶的(上面叫做飞檐),台阶面积通常为20平米左右,实际使用面积不到100平方,不信可以实地测量,如果非说房屋面积超出,本人可随时拆除,反正也没钱再简修入住;四方面回帖执笔人不要处心积虑的扭曲事实,还特意用了“红砖房”一词以显示多高档,请问现在有谁家盖房使用土砖?
(7)回述“多年前投资入股桃源村经济林种植合作社(法人姓肖)”
这话但凡是任何一个乡政府官员对我说,我都要扇他一记耳光,且本人可以断定,此理由是因本人2次上访县政府,村干部及人大主席马字真等人受压被迫杜撰一个大相径庭的事件。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2009年桃源村8组将现有自留山地承包给(肖建华)组建经济林合作社,并按每户的自留山地面积核算承包费,另以每户人口基数100元/年/人给予租金,但由于承包商资金问题不能将承包费及时给村民,故同意将现有承包费入资经济林合作社,当时桃源村8组村民几乎全部都参与了(据说还有村民拿钱入资的),而本人的情况是有1000多元自留山地承包费,加上妻子帮经济林做事有几百元没结到账,合计有2000元入了合作社。而实际情况是时隔五年后,村民们从没享受过任何经济林的分红,且将村民们之前入资到合作社的所有承包费无一例外全部退还,连利息都没有。
以上就是南湾乡政府胡作非为扭曲事实杜撰出“本人有入股经商行为,不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不符合“异地搬迁”户的要求”的无耻可耻说辞,这种人民的乡镇府是不是形同虚设作威作福。
在此本人需要说明一个情况,在2016年3月份之前,本人关于“异地搬迁”户及扶贫补助事宜,未出现过任何条件不符等异常情况,只从本人在建房打地基时与隔壁人家发生地皮纠纷时,隔壁人家请村里干部及乡政府人大主席马字真在家中吃饭,之后村干部要求我让出25公分土地给隔壁人家,本人很是气氛没有同意,随后在我新房建成之后就接到不符合条件的消息并且没有补充建议。在此我需强调的是人大主席马字真与我发生争执的人家是亲戚关系。
最后我作为贫困无房几十年的普通老百姓,求求再求求省市上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纪委、扶贫办、民政局等)以及负责栏目组的领导们,能够切实调查报道南湾乡政府(部分)干部作风、扶贫工作以及滥用职权问题,我党正处扶正安邦造福人民的全盛时期,现本人身临其境着实心寒!
本人郑重起誓,以上阐述绝无虚假,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或法庭供词,并承诺如南湾乡政府调查后关于“异地搬迁及危房改造”没有不公开、不公正、不平等事实,本人从此以后就算被危房倒塌埋掉,也绝不询问追究乡政府。
三、问题总结:
1、至少桃源村关于扶贫政策文件从未组织宣传告知
2、按“异地搬迁及危房改造”文献规定:一是要组织村民公开评议,乡政府及村委根本没组织;二是要三榜公示根本没落实,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公示)。
3、往届享受过“异地搬迁及危房改造”的名单:一是没公开告知;二是没公平对待;三是没公正评审
4、南湾乡人民政府负责扶贫改造第一责任人渎职、滥用职权难辞其咎。
致敬!
事件当事人及报告阐述人:
晏从发、阳何国、彭仁华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衡东县政府部分官员确实是无法评论了,只能说,我等凭什么去尊重我的家乡?发展前途何在?
求真相! 来个包青天!
该家庭属实,本人见过他们家的的房子和家人,现在这个年代确实很少见到这样贫困的人家,个人觉得乡镇府应该有咪咪,南湾乡政府地处偏远,干部都是大爷,几乎看不到务实的作为,过这两年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了!
希望上面的领导来看看这个地方
望上级领导组织或栏目组来该地进行暗访调查。通过县政府这事就没搞头了,信访局下发通知几乎没有用,随便敷衍了事。不是这个熟就是那个认识,我们信访还没到家,乡政府就知道我们去了县里面,唉!
南湾乡政府近些年大大小小出了多少事,打苍蝇的精神要落实到位啊!
不说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汗😓!
估计桃源村找不到比他家还穷的人了!
这里发帖作用不大,市纪委网络反馈还是传到衡东内部,而且督查不严。如果事实确凿,实名直接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或者省纪委网站相应的标签下举报。
估计相关人员在绞尽脑汁找理由,怎么解释。
据我了解,衡东县乡政府遇到这类报告是绝不会承认的。不信我们拭目以待!
本来就是不符合。
2016-09-06 11: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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