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本人刘映林,老公彭雄军,系潭市镇新乐村13组村民。
我家祖居新乐13组,与刘志军家为邻。2013年在村领导在场,刘志军、刘国军兄弟同意,我们在自家的地基上改建成现在的形状。自后,刘志军、刘国军和他们的母亲廖爱吾三人否认以前的承诺,前后多次故意损坏我家屋面。2017年8月5日,在经派出所、村长指定宽度,我们把阶级用水泥硬化时,刘志军当着派出所干警、村长和近十个村民的面用水泥灰桶(内有灰浆)砸向我老公的腰部,形成十多厘米的创伤。因知道他是单身汉,地方上的无赖,我们没有还手打他。但到晚上刘志军家变本加厉,把我当天硬化的水泥阶级挖掉和损坏我家屋面。并扬言要把我家房屋掀翻。我老公因腰部被刘志军砸伤,于8月6日在湘乡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派出所要我联系村支书谢续满(和刘志军是表叔侄关系)协助,帮缴纳医药费用。但村支书态度恶劣,徇私护亲,(电话录音为证)不予出面协助办理。
8月14日,本约定双方在派出所协商处理,但村支书不仅不到场,还唆使刘志军外出躲避。刘志军此人有过犯罪记录,仗着和村支书是亲戚关系,仗势欺人,为非作歹,成为村上一恶霸。现我家房屋被损坏,阶级被挖,门坑被堵,人被砸伤,村上无人处理。试问是不是等刘志军杀人放火才会有人管理 ?刘志军此次给我家在精神,经济和身体上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今特具此书请求上级领导为我们作主,请市领导,市委书记帮我们主持公道!
另我家现是70老母一人在家,刘志军一家经常欺负老母,给老母亲造成了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恳请市领导帮我们出面主持公道!
村民刘映林 彭雄军
2017年8月23日
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所自接报警起便一直在依法依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如您还有何疑问和诉求,请您及时向我局纪监部门(联系电话:0731-56768010)提供情况。感谢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湘乡市公安局潭市派出所
2017年8月25日
在派出所、村长的协调下,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感谢潭市派出所成冰奇、唐海俊两位警官秉公执法,工作认真负责,帮村民排忧解难。
2017-08-23 15:4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