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我是湘潭县白云村的合理合法的户口,凭什么做成寄户?

2018-10-24 3:06:32发布9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名刘攀花,女,1973.2.12,出生于湘潭县梅林桥镇(现为易俗河镇)白云村曾家组,98年,我嫁入本县梅林桥镇梅林村罗家组,并于次年生育女儿罗舸菁,2000年,先夫罗静波因车祸过世,当时,我女儿尚在襁褓之中,只有六个月大,同年,我弟弟刘洪涛也因车祸过世,其往事不堪回首,当我父母亲唯一的儿子过世后,我就成了我父母亲唯一的依靠,为了能够切实照顾我父母亲的生活,彼此间也有所照应,我就带着女儿罗舸菁回到了我的出生地,我父母亲身边,尔后,我及女儿的户口迁回娘家所在地,并且,在组上多次分钱分田时都有享受合理权益!唯独今年,别有用心的组员试图剥夺我女儿户口享受待遇的权益,2017年12月27日上午,我们组领导,村领导,镇领导及我们组上大多数户主在梅林山庄开会,在分田的问题上,将我家庭人口数3人变成2人(我2005年结婚并于2006年育有一子!因我老公是下岗职工,非农村户口,不能迁入我组,我老公可是上门女婿哦)直接将我女儿户口,凭空消失!变成寄户,要么就满18岁之后迁回梅林村罗家组!
试问,我女儿几个月时,亲生父亲已去世,随我这个做妈妈的迁回白云村曾家组已长达十多年之久,曾经产加组上无数次的征地款分配,而今天不但不合理分田分钱给我女儿,组、村、镇领导做糊涂事,明明知道我女儿户口合理合法,不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部分组民的工作,还以代表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针,来决定我家3口人变2口人来参加分配!我女儿才十多岁,还是个学生,一没嫁人,而且还好好的活着!凭什么,我女儿户口就不分田分钱,凭什么把她的户口做成寄户!就是欺负我们弱势群体,一介女流之辈,没钱没权,而干部们就是畏惧强势,欺弱怕恶!又不是选举,连一个十多年的户口竟然是投票来定这个户口的去向,由于个人恩怨,本组村民刘志光伙同周友云,周金龙等人向组上的人宣导,只要把刘攀花的女儿的户口砍掉,每个人要多分钱,每户就多分不少的钱?还多次跟村、镇领导说,如果把刘攀花女儿户口不参加征地款分配,我们组上这次利超站扩征,一切都好说!否则,他们镇上工作组的工作难做?悲乎哉,可悲也?
试问,你们村镇干部为了尽快完成任务,把制超站扩建的事落实好!就把我女儿合法合理的户口凭口消失,做成寄户!如果村镇干部“动之以情,晓得以理”来跟他们讲道理讲政策讲法律,而不是,为了尽快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来欺压弱势群体,欺压妇女儿童!其中,有位叫何连湘的何支书,还多次气我,刘攀花,你又没钱,又没势!自古民不跟言斗,穷人斗不是过富人,有本事,你告诉我们呀?不服你告呀?你不是打电话给镇妇联了吗?得到帮助没?作为干部,如地嚣张,难道我女儿户口被他们做成寄户!中国,现在还讲法不?人间还有真理不?组民不懂政策,不懂法!这些领导们难道也不懂政策,不懂法吗?
你女儿是梅林村出生的,是罗姓血脉,不管现在户口在哪,还是可以回罗氏祖籍户口的,你回娘家后又生了一儿,村民们排除你女儿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在情理之中。经全组村民(或户主)投票,超过半数票不认可你女儿的享受分配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在农村实际例子中:我们乡的中学在七十年代初搬迁到我们生产队的地盘上,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个老师身份证上和我们一样是同一个村组地址,就是说户口在我们生产队,只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分,还有一实例:我们生产队有一男孩于2002考取大学将户口外迁读书,之后成家立业在长沙中联重科工作,2012年他想生您好,感谢您对易俗河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镇回复于下:
该问题镇征收工作小组多次听取了村民意见,并做了相关思想工作,但村民对于刘攀花家的人口问题反映强烈。12月8日在易俗河政府会议室工作小组就该事进一步做过相关人员的思想说服工作,最后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票决的方式,多数人同意在此次分配中,刘攀花家三人认定为二人参与分配。
易俗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2017-12-28 05:39:5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