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我跟我的老板燕朋刚,到浦市古镇干房屋改造工程,还欠我们十几万(我们只是几个班组之一),合同上是3个月拨款的 ,去年7月我们完工,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到,一直以审计局没审计为理由,公司又认可我们,老板一直也不肯出面,拜托各位帮帮忙吧!
李志员律师:泸溪县浦市古镇房屋改造工程款项至今未支付分文 不论你们双方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均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若是劳资关系,则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若只是拖欠工程款,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李志员律师,现任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硕士。
工作手机:18684696348;13974976057;电子邮箱18684696348@qq.com;工 作qq:44977957;工作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凤凰天阶1栋30层(地铁1号线北辰三角洲站)
泸溪市民(红网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你所反映的参与的浦市古镇房屋改造工程实际属于吉首市建安公司,项目负责人为陈同生;反映情况中的老板燕朋刚,我单位并未与其签订任何承包协议;而所反映的“合同上是3个月拨款”情况,也不是我单位与吉首建安公司所签合同约定的拨款日期。
关于我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的情况并不符实。2014年的房屋改造工程款项我单位已预支付,2015年春节前,我单位考虑农民工过春节需要,在吉首建安公司二期报审资料并未审计完毕情况下(二期报审资料于2015年5月5日通过),预支相应工程款项。三期报审资料于2015年7月15日交由审计局评审,截至目前,资料仍在审计过程中。
浦市经开区管委会
2015年8月24日
2015-08-19 04:3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