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米小保,丈夫向章敏于2017年10月13号晚上被洞口县公安局上门抓走,抓走的当天都在农田做事做到8点多才回来,刚刚吃完晚餐,就有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上门把他抓走,当时也没有什么证明文件也没有说什么原因,抓着就走.14号给我发了一张拘捕令理由是:寻衅滋事罪.到2017年11月2号家人都没有见过向章敏本人,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本人到处寻找各级领导都没有一个答复,现在想在这里咨询这种情况需要怎样才能把人放回来。
是否寻衅滋事罪,不得而知。迠议去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咨询,了解真相,辨别监定14号发给你的拘捕令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见析公章就“一朝分娩”了,急水之中淹不死人,不要心慌意乱,问题总会现出芦山真面目。
并不是所有案件,公安机关都采取强制措施。只有符合如下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局抓人多久必须放人
3条回答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多种侦查手段。比如拘传,最长不超过12小时。如果是拘留最长可达37天。不过不管是拘传还是拘留都会通知家属的。如果只是作为一般证人配合取证的话,则不会限制人身自由。逮捕、监视居住的话,一直到案件被公诉。
无证据48小时内
你好,没有违法的,24小时内放人。
关注真相!
2017-11-02 0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