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后,我开老年代步电车由北往南在北二环路高架桥下等红灯,协警指挥我的车仃靠路边,要我车钥匙交给他横过公路到警车傍问话。我没有交钥匙到警车傍如实回答:代步车没有注册上牌、保险、没有正式驾驶证(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没在身上)、本人身份证号、年龄等。交警就说,你什么都没有这车要扣留;我再三央求他们原谅,并说明是急需接送小孩上学,不懂此车要符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行驶规定,请宽待处理和向领导通融,我以后再不违反交通法规行驶。他们再三强调要我交车钥匙,不交就是不配合?要我让车上的小孩等人乘车或打的回先走。我别无选择交出钥匙,在那等他们到交警大队处理。在交警大队要我交出身份证填写“扣留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我查: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我是怎样“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要扣留非机动车?
老年电动车应严厉打击。老年电动车属非法机动车,三无产品,这个老人还好意思在网上呼喊。
是我在网上呼喊!因2月27日上午,我开着老年电动车由北往南在北二环高架桥下等红灯,被协警拦截并扣留到石鼓区交警大队。交警执行公务是百姓不敢反对。但回复我的呼喊应上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教育,有利于政策实施落实。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深受人民喜欢,给公民言论自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很有文化内涵的好意思!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民联动的文明举措!否则社会将会出现野蛮、粗暴;知法犯法。
2018-02-28 18:3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