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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兴园小区违章建筑合法化

2018-10-23 7:36:25发布12次查看
尊敬的市政府各位领导:兴园小区在开发商刘应云通过公干手段把违章建筑合法化后,将违章建筑以门面或车库的形式出售。而这违章建筑面积本应是小区的绿化带和公共停车位,这样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及小车停放拥挤,严重威胁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望领导重视并把错误纠正过来。违章建筑合法化难道不存在猫腻吗?
开发商能力通天,消防、质监、规划,房产部门一一打点好了,违章建筑摇身一变,连房产证都办好了。
湘乡市规划局在明知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竟然同意用小区业主的公共面积改造成车库供开发商谋利,并且还是消防通道也被改造成车库了。现在小区人人自危。不知规划局有何权利能代表小区100多户,同意开发商的违法建筑。请求政府作主,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要每日生活在惶恐之中。
希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清查涉及此案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望政府纠正先前的错误决定。
开发商之前说的开两张门,后面公棚会拆掉,结果都是骗人的!如果发生点火灾什么的后果不堪设想!
小区就一个出入口,消防通道被违章建筑占了,一但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时刻网友,你好!
我局自收到你网上来信后组织局相关业务股室查询相关档案资料针对你所诉求问题答复如下:
1、该项目启动建设时情况有些特殊,当时东山新城的建设刚刚启动,该项目地块除前面有一条不足5米的乡道外,其余基本为农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解决办公和职工住房问题,于2011年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该局因没有开发资质,与宇隆公司合作开发了兴园小区。我局根据当时的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并于2011年9月16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1年4月23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你所反映的开发商将规划的小区绿化带和公共停车位改为门面或车库出售的问题。经查对相关资料开发商是将规划的停车位建成了车库,设置了封闭式围墙(车库外边为农田),并非为规划的绿化带且不是商业门面,基本能满足消防要求(实地测量最宽处9.65米,最窄处5米),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13年4月16日局务会对该项目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了处理。
3、我局对该小区的规划建设在前瞻性方面考虑不周,导致该小区在现阶段显得品味不高的问题,向你表示歉意,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力求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谢谢你对湘乡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关心。
湘乡市城乡规划局
2018-06-20 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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