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胡长国,澧县如东乡长福村1组村民。今年3月份查出直肠癌,于4月8日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然后回当地报销,却发现我所购买的新农合医保被基层负责人错误的登记成了我弟弟的名字,现在有关部门却说更改不过来。我就想知道究竟被卡在哪个环节不能更改的。
还有没有补救的余地,如果是我的错我只好认了,可是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我来承担这个后果。这笔费用不是小数目,是我等普通农民工不能承受之重。如果不能报销前期治疗费,将严重影响我后期继续治疗(主要是化疗)。为社会和谐着想,我也不想和基层负责人死磕。
乡里乡亲的,人心都是肉长的,希望有关部门不要这么冷漠,能妥善帮我解决。
这个当然应该要改过来
买了又怎样,我也是如东的,前几年买了在外务工就医也报不了,跟扔在水里一回事。
交钱时有发票的,发票也开错了?
你交保费时就没有看下发票上写的谁的名字吗?就这样认定是把你的名字错录成你的,不能使人信服。除非你弟弟在农合系统中有两份交费记录。
你交钱了没,有交钱凭据没?
如果发票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录入的人是没有录错的。可能是你弟(代缴的人)没有给你交费,或者村干部收了费没有上交到合管部门。
2016-05-12 19: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