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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潭江村村官殴打村民老人,当地执法部门串通一气

2018-10-23 2:58:50发布10次查看
我是湖南省衡东县蓬源镇潭江村第六组的村民——刘正刚,是本次案件的受害人。本人已67岁,是第六组几十年的老组长,为组上的事尽心尽力,也是村里种田大户之一。
事情发生在2018年4月27日上午8点至9点左右,我带小孙子去镇上打预防针,在回来的路上,因组上修水坝发票签字的事(具体事由经过:为了第六组和第十二组灌溉水田,经乡政府同意,先让我们两个组自己垫钱修好,再去乡政府财政所报销费用,我和第12组组长垫付资金修好水坝,后来拿发票到村委签字,其他村委都签字了,就刘岳军没有签字,当时我们直接找到乡政府说明情况,乡政府给签字后,我们从财政所拿到了相应的报销费用,在2018年4月27日上午镇上遇到刘岳军,他向我招手示意说要和我讲事情,我当时也没在意,就停下车和他讲,他直接问我“让我说出是谁说他不肯签字”,我当时就没告诉他,然后就骑着摩托车继续往回走。),我骑着三轮摩托车,带着儿媳和小孙子回家,不料途中(蓬源中学大门口附近),被本村支委刘岳军带人拦住,刘岳军用力将我从三轮摩托车上拽下来,摔倒在马路的水泥地上,并对进行殴打造成脑内出血、脑骨折,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事发当时已向杨桥报案,派出所也受案了,在案件后续处理中,我们的人证到派出所做完了佐证口供,同时在蓬源中学派出所也取得了视频监控录像,我家人要求立案,派出所不予理会,但事情已过去二十多天了,行凶人照常当着干部,逍遥法外。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对于村支委、又是党员的刘岳军光天化日之下带帮凶殴打百姓至轻伤一级一案,我只想讨回一个公道,然后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顾及到行凶人是干部、是党员就压住不予立案,一拖再拖。
今年本人承包100多亩水稻田,正值春耕时节,因这事今年也无法耕种,给家庭造成了很大损失。目前所有的医药费用都是我们自家借钱承担。因脑部受伤为轻伤一级,给我身体和心里都带来极大的痛苦,同时也家人带来了心里痛苦和金钱花费;我本人治愈后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种田了,后面的日子不知道如何过?
在此,本人只有求助上级政府相关部门为我做主,还我公道,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下,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一个公道。
严惩凶手
凶手是村干部还是党员,严惩估计难了。
官官相互,难哦
不要过份相信政府!
不要过份相信政府!
2018-05-25 1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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