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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执行局执行一年,欠款至今没到位

2018-10-23 2:01:29发布10次查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然而,南县中亿佰联和其法人代表覃良才欠我8万元钱二、三年了,且在南县法院执法局也执行了一年多。别说叫们还钱,就连在“南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没有挂上号,这又有何公平可言?
2017年4月21日,我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中以《谁在庇护、怂恿覃良才》为题,公开发布之后,南县法院执行局也没作任何反映。
可怜的我,一名普通百姓于2016年4月10日就将南县人民法院生效的文书一《2016湘0921民初107号调解书》交到了执行局并申请执行。时间过去一年多了,这期间我除了被忽悠,就是被愚弄。
2016年12月14日,其执行法官仅凭覃良才偷梁换柱后的个人协议(其内容连主要对象姓名都涂改了,日期也明显不对,我和他签订的原协议时间是2016年12月13日,这有法院的监控可查。他却将此偷换成了2016年12月8日的一张废稿,这也有我的“申明”作证)便对我说,“你的案子己了结,以后不要再找我了。”
2017年4月8日,我将所搜集的材料交给局领导后,其执行法官便说“你的案子可以恢复执行”
2017年5月3日,当我请求南县政法委过问此事后,其执行法官又说“你的案子可以继续执行”
然而,继续执行,到底是怎么执行的呢?
在我的名下早就冻结了被执行人1o万元现金,但执行法官就是不落实行动!这公平吗?
李彦律师:法律建议作为申请执行人,如果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执行局提执行异议,或者向上一级法院提复议,要求法院纠正违法行为。
如果执行法院在一年内未执行完毕,可以申请将案件移送到上一级法院执行。
李彦,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南大学法学学士
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房产买卖、保险、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7楼
联系电话:13298689722,0731-84780367,qq1521964914
主页:http://blog.sina.com.cn/csuliyan
恶意诽谤是要判刑的。
2017-05-05 05: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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