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新化县毛坪村农机厂纠纷问题,请妥善处理
1、坐石乡政府在该地的归属权没有确认、与他们所示协议没有得到认可的情况下就不征先卖。将事实上属于我组的一些农机厂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卖与了我乡卫生院建房。在卫生院施工过程中,我组一些村民到工地进行了劝阻,说明了该地情况,而得到了工地包工头的恶言漫骂。在这种情况下,我组村民康作南才将工具往旁挪动了一下,则该包工头将此事报知我乡干部李焕。当时李焕等人在不进行工地调查和调解的情况下,就将我组康作南用手链铐住并以脚踢的手段,踢上了警车,说是要送到县拘留所,而此举遭过往行人的指责。我组村民也强烈要求其松铐放人,而李焕盛气凌人、目空一切不予放人,而他的这一举动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愤,也遭到了上百人的围观与指责。在这种情况下,李焕等人就离开了现场不知去向。直致第二天早上,我村领导谢伟生才将康作南带离警车并去县医院检伤。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警车被扣18小时的经过,而此事也造成了将我组12名村民被拘留了7天。
2、我组水渠被占一事,我们也与政府负责人李焕多次交谈,要求其恢复水渠,而他也一口答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事,而他只是口头答应,不予兑现,这就也成了我组村民的一块心病。
附:农机厂的宅基地归属权理与政府所示协议我组村民不认可的原因是:因他们所示的协议是复印件,与原件有些不符,也与我组当时在场的村民所讲有点不符,所以得不到认可而发生争执。
以上说明都有据可查。
毛坪村五组、十二组全体村民
都是村干部做主卖地群众被蒙在鼓里!
关于红网百姓呼声“坐石乡政府与毛坪村农机厂宅基地争执一事”网帖的说明
“康家湾”网友:
关于你反映的“新化县坐石乡政府与毛坪村农机厂宅基地争执”的帖子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争执的宅基地。是原农机厂宅基地所在地块,该地块位于毛坪村伍家园地段,1974年12月4日,当时的农机站负责人按国家当时的政策进行了征收,且签订了书面协议,该协议对农机站用地界线、征收金额均作了明确规定,相关负责人均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村民对征地协议有质疑,为此,我们把原件给村干部及组长康禄生、康甲光都看过。农机站建成后一直为当地群众提供碾米、榨油等农产品加工服务。1993年后,随着电动碾米机的普及,农机厂业务日益减少,空置了部分设备和厂房,为了缓减办公用房短缺的矛盾,当时党委政府安排了水管站到农机厂办公,一直使用至2013年。《物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国有土地,乡人民政府对原农机厂用地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
前期工作和妨碍执法情况。对于坚持认为该地块所有权归组里所有的村民,我们多次建议他们去走法律途径。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召开了村民代表、党员组长会,对该地块的属性、城镇建设的意义做了说明和解释,大部分群众都是认同和理解的,在对这个区域施工的过程中,乡村干部也面对面做群众思想工作,对于强行阻工的行为,我们也是一再的克制与容忍,只是依法进行了拍照取证。考虑到这两个组因公益建设征地较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实际,乡人民政府也承诺为该组解决5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损毁水渠未及时修复的问题:由于施工建设,原公路边水渠被填埋是事实。对此,乡人民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对此一直都有关注和安排,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水利设施恢复建设规划,一处灌溉电排的机房已装好。目前,已影响一年的作物耕种,对受影响的耕地,进行了全面统计,并按标准发放了2015年的抗旱补助,并承诺,只要没恢复,就逐年按标准进行补偿。由于受上半年多雨天气的影响,工程建设进展较慢,一些水沟需待护坡工程竣工后才能修建,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能恢复的水沟恢复到位。2016年10月24日14:20分,村民再次阻工并抢夺施工工具。接警后,乡村干部、公安干警到现场进行制止,当准备依法带走1名抢夺工具的嫌疑人——康作南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时,部分村民聚众阻挠执法,考虑到群众比较激动,为了缓和气氛,派出所工作人员决定暂不传唤康作南,但是部分村民得寸进尺,不准康作南下车,将警车团团围住,非法围堵警车达18个小时之久,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为证。部分村民为了满足其私欲,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煸动村民阻工闹事,妨碍公务,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涉事村民的违法情节,新化县优化办组织县公安局优化中队进行调查取证,对相关违法村民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通过县公安局的打击教育,大部分村民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再没有做出违法之事,但仍有极少数人到处造谣生事,丑化干群关系。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娄底晚报记者于近段对此事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报告刊发在2016年11月24日的娄底晚报第3版上,对整个事实进行了还原。在此,我们也郑重宣布,我们推进项目建设的手段是法治的,态度是坚定的。对于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我们一定会加以解决;对聚众阻工、造谣生事的非法行为,也一定会依法予以打击。
大力发展小城镇,既能带动经济,又能改善民生,是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举措;是形成经济中心,产生集聚效应,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点睛之笔。希望全乡人民能鼎力支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坐石乡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2016-11-25 1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