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举报竹园至沅陵中巴车湘43340违法(无证)驾驶
尊敬的沅陵县公安局谢久文局长:
您好!
对于公安局对竹园到沅陵中巴车湘n43340严重超载的所谓“处罚”的回复,笔者有以下疑问没有弄清楚,不知道沅陵县公安局对于中国法律的执行也许和我们认为的不一样吧!
一、你局回复19座中巴车装了45人,当时转运的超载人员,不适用扣车处罚,那么请问驾驶员(车辆承包人颜学礼)有没有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当初著名音乐家高晓松醉驾都判刑6个月,请问你局对驾驶员当事人做了什么处罚呢?
二、虽然你局不准当事驾驶员(车辆承包人)驾驶该车辆了,但是车辆承包人在车站发车的时候请人去车站调度室盖章,出门以后就是车辆承包人自己驾驶,也许这是沅陵的社会风气造成的现状吧,即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吧。请问下相关单位对该车是怎么监管的呢,试问下如果该车在营运中要是出了事故,该谁负责呢!
尊敬的发帖人:
您好!关于该案件情况,县公安局已在之前网帖中作出回复:颜某礼涉嫌危险驾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对案件办理情况存疑,请到交警大队或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了解。
至于你提到的犯罪嫌疑人仍规避检查非法驾驶机动车,我们会加强工作,一旦发现,将依法处理。如有相关线索,请与交警大队联系。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2018-04-04 20:5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