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安仁县政府:
我叫侯百元,现年35岁,安仁县竹山乡竹山村深江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1028198207153439,三级残疾,贫困户。父亲原是竹山乡竹山村柳树组人,1983年意外去世,我们姐弟四人均年幼,迫于生活压力,母亲带着我们姐弟四人搬迁回娘家深江组落户安家。
我们家五口人在深江组分了肖玉玲、侯英文2个人口的田土,柳树组保留了肖玉玲1个人口的田土,总共只有3个人分有田土。当时母亲靠着在深江少量的田土辛勤劳作勉强拉扯我们长大。长大了姐姐外嫁,三兄弟均已成家,目前共有4个户头,母亲独立户口,大哥侯英文、二哥侯志鹏、本人侯百元已分家均为独立的户头。母亲肖玉玲,大哥侯英文、周花、侯岱宇、侯夏婧一家四口;二哥侯志鹏、侯丽华、侯思诗、侯严宽一家四口;本人侯百元、何叶、侯晓悦、侯晓何一家四口,全家老少共有十三农村户口,所有人的户口都落在竹山乡竹山村深江组。全家在深江组生活了三十多年,已属于地道的深江组人。我们作为土生土长的深江组人,拥有农村户口,十一户人口迟迟没有分到相应的田土。我们多次向组、村、乡反映,递交纸质报告无效。至今十一户人口田所在何处,实在令人愤懑不已。
9月2日竹山村民委员会成员周下生、侯国华、侯翠梅到深江组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第一轮公示,我们反映我家十一口人未分到田土;经协商组长同意新增周花、侯岱宇、侯夏婧三人田土,但拒绝侯志鹏、侯丽华、侯思诗、侯严宽、侯百元、何叶、侯晓悦、侯晓何8人分田土,且提出想要分田土每人要上交2万元,合计16万元。我们查看公示表组上集体田有15.92亩未分配到户。我们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地地道道的土农民,却没有相应的农村权益,要分田要交16万元到组上,组集体有田也不分配给我们,此行为意欲何为?是有人幕后操纵?还是有人中饱私囊?
现强烈要求政府一、按照现在国家分田分土的有关政策规定,给我们这些拥有农村户口的人分田分土,并把以前未发放给我们的粮食直补返还到位。二、要求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彻查此事查明原因,给个说法,为什么我们有农村户口分不到相应的田土?为什么我们是农民却没有粮食直补?是不是被某些人中饱私囊了,损害了我们农民基本的权益。
我们强烈要求级有关部门从严、从快彻查此事,尽快维护我们作为农民的权益,为我们家八口人进行土地确权,切实维护更多群众的根本利益。
此致
敬礼
2017年9月5日
一、基本情况:侯丽华系竹山村深江组肖玉玲二儿子侯志鹏之妻。肖玉玲年轻时嫁到竹山村柳树组,生育1女3子,3个儿子分别为侯英文、侯志鹏、侯百元(其中,侯志鹏与侯百元属计划外生育)。
二、调查情况:1983年肖玉玲丈夫去世后,肖玉玲返回娘家深江组生活。当时,经与深江组协商,深江组群众考虑肖玉玲家庭特殊情况,同意安排2人的人口田,即肖玉玲与大儿子侯英文。随着侯英文成家立业,其户口人数增加至4人,经乡村与深江组协调,深江组同意再增加安排侯英文户口中其他3人的人口田。但是侯志鹏与侯百元户口迁至深江组时(其中,侯志鹏户口于2008年4月由柳树组迁入深江组,现其本人在县电力局上班)未与深江组协商,因此深江组不予认可,深江组群众不同意安排侯志鹏与侯百元的田土。
2017-09-06 07:5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