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2016年2月5日,一起交通死亡案中,交警执法和司法鉴定存在严重违法。1,在人为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无及时报警,的情况下现场勘测取证不细。连最基本的痕迹都设有。如事故车辆留下的痕迹,伤亡留下的血迹,连第一现场都无法确认。2,我要求对致命伤微量物鉴定,以确定是否其他车辆所撞,或是谋杀和第二次伤害导至死亡。交警说中国无此技术,又说不归他们管,还有更无理的解释,如果鉴定出来的话会牵连很多人。真是岂有此理。天杰司法鉴定所更是匪夷所思。我用手机在摩托踏脚板拍照放大后,鞋底痕迹相当清晰。鉴定所却说:模糊不清,借口说鉴定复杂,无故拖延时间3个月。在我3月份后不停的向交警,县领导,市领导请求后。7月5日勉强第二次司法鉴定,二次司法鉴定书中,死因不明确。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存在很大矛盾。是否受到干预?如此执法让您心寒。简直是藐视法律。连交通事故认定书,都以千遍不变的通用词汇。对肇事者肇事后种种恶劣行为,无半点言语。案情疑点重重,却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大事化小办案方法。保庇交通肇事者,不是人命关天,胡作非为,天理难容。让我儿陈尸殡仪馆,亲人案悬心口。何时才能找出真相,还以公理,诏告民众?。
很好奇是一场什么交通事故
不知道你在讲什么?至少也要把事情怎么回事说一下吧,没头没尾的,谁看得懂!
2016-08-19 13:4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