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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夫妻共同财产被破坏,我的维权路程太艰辛

2018-10-22 2:36:20发布29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我叫石玉琴,湖南省保靖县人,我和丈夫彭官富系合法夫妻,婚后有一套房子位于商贸中心15栋,系夫妻共同财产, 2004年,丈夫背着我私自将房子抵押过户给他前妻的女儿(彭萍)和女婿(卜银波)名下,而这些我事先毫不知情,也没有人征求过我的意见,更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事情就这样一直瞒着我, 2014年我知道了实情,早在2002年彭萍和卜银波就通过县法院执行局将房产判给了他们,而法院执行局长与卜银波是同乡并早就相识,这过程中我没接到过任何通知和文件,这严重破坏了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于是我将丈夫和他女儿、女婿告上了法院,法院支持了他们,将我所有的诉状予以撤销,说他们没有错,将我的诉状驳回,我为此再到了州法院,结果还是一样,我先后往返于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及州(法院、检察院)多次,耗费了不少财力人力都迟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我有一个肢体残疾的儿子,从小就跟着我相依为命,彭萍一直就与我们母子关系不好,我们母子如今面临着被扫地出门的境地,我今年54岁了在县城打临时工无低保无社保,儿子也没有固定工作至今未婚,如果没有了房子我们今后将如何生活。
以下是我的判决书局部截图,恳请各位领导能关注我的案情,为民做主,为我们母子讨回公道。
看不到你发的图片
2016-12-23 17: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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