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陈家林,现年57岁,是保靖县迁陵镇二轻联社自收自支在编在册人员。2002年解制后,经过县解制领导小组、行管办、机关社保局等3家达成一致,对二轻联社6名在职人员,按每人的到龄退休年限,计算并一次性交清了养老保险金,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州人社发[2013]34号文件精神,2013年12月27日,二轻联社全体人员共12名,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11人,唯独我要到2018年才到退休年龄,从2014年到2018年还须缴纳5年的社保金。而在机关社保时,我行管办已经为我交清了养老保险金,为什么现在还要我重复交纳。为此,我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对此,我不理解、心有不甘。
最近我去县社保局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二轻联社已经不存在了,我已经不是在编在册人员,而是社会人员了。我不理解,虽然二轻联社解制了,但是我又没被开除,解制时又没有一次性买断工龄,就算清编把我清出去了,原因是什么,相关文件在哪里,仅凭一句“你单位不存在了,你就不是在编人员了”,叫我怎么能信服,我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社会人员了!
我是一名参战老兵,一名有33年党龄的党员,我把自己的青春岁月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当初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承诺的养老金问题,现在二轻联社只有我一个人还没退休,为什么就落实不了了?当初的文件、领导签字是否成为一纸空文了?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开展党的路线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办事,办实事!为什么剩下我一个人时,就办不了了?我只求对我公平、公正,以求得我的合法待遇。现特诉求县人民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为我解决实际问题。
诉求人:陈家林
2015年12月17日
陈家林同志:
你在红网反映你本人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1、按州人社发[2013]34号文件,你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我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政策规定在未达到正常退休之前,必须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达到退休的当月。
2、你反映“在机关社保时,我行管办已经为我交清了养老保险金”问题,在2013年底前按政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并未涉及,也未给我局转移任何养老保险费,你原工作单位和原参保单位未给我局办理有任何你已经缴费的手续。请你向原轻纺行业办反映。
3、有关退休年龄问题。现仍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男同志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
4、所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不明白问题,欢迎你到我局咨询。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保靖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5年12月18日
2015-12-17 1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