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29曰,龙山县洗洛小井的晏如凤驾驶灰白色无牌奥迪小车,行至城东车站前,将20来岁的孕妇田舂丽撞伤。经人民医院诊断是右足楔骨骨折。在龙山城內各条大街上,经常可见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无牌黑车狂飙,摩的带容,车辆和行人闯红灯或车辆逆向行驶,不良商贩占搓人行道经营。尤其是团结路与朝阳路交叉处(五小西围墙对面),几家餐馆竟把人行道围断,把餐桌、椅子和洗碗盆摆设在人行道上,惹巴拉餐馆也如此,行人无法通行,被迫走车辆穿梭的车路,这危险多大啊!这里正是五小、一小、思源小学、高级中学、皇仓中学等学校学生的必经之路。为了行人的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形象请城管和交警一定要果决地治理这些乱象,再莫熟视无睹了,人命关天啊!
龙山县城人行道难走,不是占道摆摊,就是停车,行路难啊!城管到底管什么?
撞伤孕妇是麻烦,肯定得住院治疗吧?肯定要用抗生素类或手术及各种药物吧?对腹中胎儿也许有影响吧?关于占道经营,影响老人学生过路,全城到处可见。城管为什么不管呢?
龙山人多,死几个人无所谓
为了人生安全,为了通行方便,为了市容美观,我们市民强烈要求城管、交警等部门,拆除“哈哈欢夜宵”、“沙县小吃”、“惹巴拉餐琯”等占据人行道摆摊经营的摊点,要商贩把摆在人行道上的大小塑料管、各种建材、收购的垃圾立即搬入店内。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上锁并罚款,因为太不像样子了!
龙山县城人行道难走,不是占道摆摊,就是停车,行路难啊!,现在几条主路上都摆满了夜宵棚(长沙路、民族路、湘鄂路、朝阳路等),城管到底管什么
听三楼此言,三楼是否觉得人命卑微?那么三楼你先啊!
关于“龙山县城内无牌黑车猖狂飙车伤人”的回复
各位网友:
近期,有网友在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登载题为“龙山县城内无牌黑车猖狂飙车伤人”的来信,我队对此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2015年11月30日16时30分许,晏敬凤在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城东汽车站前路段驾驶湘a8739b(临时号牌、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8日)奥迪小车起步时,辗压路边行人田春丽(孕妇),造成田春丽右足背软组织挫伤。当日17时12分,我队接到报警,因报警称现场已经撤离,伤者及肇事车辆均已转到龙山县人民医院,我队于17时20分赶到县人民医院,并对此交通事故进行处理。12月9日,经大队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此交通事故现已结案。
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交通整治的重点工作。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另一方面我们将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电视等媒介,加强交通安全宣传。12月10日,城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经全面启动,对机动车“闯红灯、变更车道、超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并依法处理。
最后,感谢大家对交警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强交通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龙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2月14日
光说没用,谁都会说,要做出来效果,才是真的为市民服务的单位。
2015-12-03 14:3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