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要求津市市委、市人民政府规范道路警示用语,重塑津市人杰地灵形象:2017、11、5日本人在津市孟江女大道新洲法庭北50米道路上拍得津市交警署名的警示牌二块,(2x3米的巨幅广告)“超速匕十,严管重罚!”如此杀气腾腾标语居然在孟江女的故乡出现,且一立二年之久,且不说这个“匕”字是别字,即使按津市交警的原意“七”十,也是错误的,因为《道路安全法》规定,省道超过七十以上上,不足10%%的不予处罚,可见,七十以上不是严管重罚的范畴。津市交警唯钱施法,赤裸裸的严管重罚,严重损害津市形象,且一直不改!
在这个牌子的后面醒目写着“图一时之快,毁一生之恨!”这是要大家开快点撞车,交警好收费吧,津市交警的语文老师是教体育的?津市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没看过这个醒世恒言?我感言“孟江女千里寻夫,哭垮了关外长城,哭不垮津市交警的别字标牌,交警啊!你叫我孟江女何颜归故里!
楼主乃社会热心人士,而且应该是位教育工作者,社会需要你这种敢于“较真”的人。但是您不能独黑津市交警,试问全国上下哪个地方的交警不是在搞“创收”?
还以为是多严重的事情,看来这个广告公司需要换了
网民朋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您关于“津市交警滥权施典愚弄百姓罚字当先”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对于您反映的两处警示标语出现错字和不妥当的情况,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负责安全宣传和秩序管理的民警至现场进行了查看,并进行了整改,对标语进行了去除。同时,对全市的标志标牌的用语进行了检查,力争杜绝此类问题。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1月13日
2017-11-10 10: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