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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高泉村领导干部非法卖地建坟场,违法收费索要好处

2018-10-21 12:28:05发布16次查看
请求严查高泉村委违纪、违法的联名检举报告
举报人:株洲县高泉村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高泉村书记刘跃进、村长邓日村,会计何跃飞
尊敬的株洲市检委监察部领导:
我们是株洲县仙井乡高泉村村民,因村委非法贩卖土地建坟场而东窗事发,引起极大的民愤,现有绝大多数村民要求联名上访,向党和政府检举株洲县高泉村书记刘跃进,村长邓日村等再任期间的知法犯法,玩弄权利,违法违纪,渎职和贪污受贿等情况,检举内容如下:
一、检举高泉村书记刘跃进、村长邓日村等及村支两委在未公开、未召开村民大会、未向上级政府报告,未在林业局备案的情况下,进行暗中操作,于2011年5月12日未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私下以个人代表村来作为第三方在松西子社区与我村农户签订的非法土地流转协议中签字(此为渎职行为),将高泉村狮子山组油茶山25亩租给松西子社区40年作墓地使用,改集体所有权的油茶林为坟场,使高泉村与外界连通的咽喉(狮子山组)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且严重影响整个村的发展,协议中共计13.5万,后付2011年防火费3万元,后因与松西子有异议松西子社区再加付5万元,这些钱至今去向不明,且村委账本上那也是一处糊涂账,书记、村长对此也难圆其说。据知情村民讲,村长邓日村在租山一事上另收取了一定数目的好处费。2014年在县政府因城市规划调整,明文禁止仙井乡暂停土地流转的情况下,非法流转棉花坡组的油茶林,其非法所得也未被公示(此协议仙井乡政府知法犯法,县林业局至今不知情)。
二、伪造村民签子申请林权证,导致村林权证确权难,发证更难(滥用权力,弄虚作假)。我村的林权确认申请是在2009年8-10月前后开展,《县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现场核实表》中有组干部签字和村干部签字为何跃飞既代表组,又代表村签字,申请人签字栏和相邻山场权利人签字栏中全村有一半以上为冒名顶替签字,其伪签率甚至超过90%,所有申请表全部在县林业局存档,可调出核对真伪。2011年,村委收取村民林权证办理工本费每户5元,至今钱收了,证没有给予办理。
三、书记、村长在明知《土地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耕地红线的保护下,却因手有高泉村委会的公章,在未通过组民签字同意,也未被推选为小组长的情况下非法代表村委和组长甚至组员签字盖章,纵容了个别农户和占用耕地红线建房,甚至出现一个户口本建有三栋房,其中两栋建在国土法明文禁止的耕地上的严重占用耕地情况;村委会成员亲戚何先佳在集体油茶山中建有4层小别墅,在建房打地基中产生的渣土全部倾倒在何先佳老房子前面的集体农田中,堵住了水渠,导致三个生产小组的大量农田被填埋摧毁,大片的农田因无水渠而荒废;何跃飞的亲弟弟是教师,早年就参加工作,户口随迁入城且买有房产,2013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依靠其兄在村委的职权私自在现何跃飞家左侧后一点建有一栋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私房来达到既成事实;2014年村委还特意为何先佳申请了危房改造的政府资金。
四、违法收取费用,受贿并索要好处费,鱼肉百姓
1、据王竹坡组村民朱清河陈述:刘清河,1947年出生,其妻陈桂珍1948年出生,膝下无子,女儿外嫁,二老年老体衰,无任何经济来源,家庭极其贫困,所住房屋十分破旧,于2011年找村长、书记按照危房改造政策请求民政部门的帮助重建几间房屋来遮风避雨,村长、书记满口答应并示意需要感谢,俩老二话没说就借钱买了330多元的香烟表示感谢,但此时就无后续,至今俩老人还在危房中度日;后来书记刘跃进和村长邓日村有找刘清河,告知他可抵狮子山组一个五保户的民政救济名额,享受国家814元一年的名字救济补贴,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都是事后刘清河却只获得第一年的救济,而这814元村委也只兑现了400,直到2013年上级民政部门派人在村上召开党员加小组长会议,在大会上通过并确定刘清河夫妇为享受低保的救济人员才圆了两口或者救济的权利,都是会后不到两个月,二老的低保指标却无缘故的背村消减了一个。
2、村民邓昭卫双目失明,并由轻微智障,房屋破旧难以居住,2011年底县民政局按照危房改造政策拨款15000元到村,并组织当地群众帮忙盖房,但所拨建房款中有2700多元竟然在村长家被吃喝掉,后被问及,邓日村讲述为找到领导而花销掉的。
3、邓新其,本村红坡组人,57岁单身,家庭平困,找村长、书记帮忙申请民政危房改造资格,村长、书记同意并示意要获得回报后就买了700对元的香烟作为答谢,至今亚无音讯。
4、2011年至今收取以下村民房屋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好处费及小孩或者超生子女上户好处费,入党介绍好处费等,至今未能办理或者未予办理, 部分被非法收取的费用的村民名单如下:
a被收取房屋办证好处费的村民:肖应成500元,张远成300元,张宗雪200元,刘忠良300元,姚楚芝300元,张德新等等……
b小孩上户被收取好处费的村民:肖凯100元,肖志强1000元等……
c被收取入党介绍好处费的村民:肖涛600元,肖兵600元等……
d被收取其他“了难”费用的村民:张远昌 700元。
五、欺上瞒下,截留政府惠农资金中饱私囊,截取政府惠农物资
1、县林业局为鼓励植树造林,每年对农户的油茶树有一定的补贴,全村农户只有在2011年村委选举后被举报拿出过一次林业补贴至个人,至今村民未领到一分一毫的补贴金;
2、县农业局这些年对农户农资等补贴村民反映也未获得分毫;
3、县水利局2013年拨款对邓家湾组的水库及水渠进行修缮,拨款36万元,实际用于工程款项不到拨款的一般,余下部分也是去向不明;2013年水利局对我村大王山附近水渠修缮也有8万左右的拨款,至今水渠未见,资金也未公示用在何处。
4、村委会维修村委办公楼楼顶有政府拨款3万,利用到的资金不到1万,且第二年其房子二楼外面下中雨,里面下小雨,外面下暴雨,里面就如江河;村委房子一楼的门面全部转租的租金这些年也从未有过财务公开。
5、2014年春节期间山火烧糊大片油茶林,林业局救济款3万去向不明。
6、本村胡家洲组修建水泥路,县交通局按路长1660米,宽4.4米,厚度20公分,每立方370元的标准向村上拨款54万元,村上经村民测量,所修路长只有1480米,宽度最宽的路段也只有4米,窄的路段仅3.5米,按此测量的数据核算,此修路项目应结余十几万,这些钱财又在何处,难道又中饱私囊了?
7、从2011年至今村委从县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县发改委,市发改委,县政府,农机局都不同程度的对我村有补贴或者拨款,但这几十万的救济扶助资金并未落实到实处,也未在村账簿上立账,甚至有2014年新建高泉完全小学教学楼的资金村委都有亵渎行为,这些钱救济的是村民还是村干部?这就是传说中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8、2014年县财政安排的选举金额9000余元也不知道去向;
9、上级政府部门下发村民节能灯泡,补贴和灯泡全被村长邓日村滞留或者倒卖后据为己有,并未有过发放给村民的情况;
10、书记,村长借残疾人的名义成立了残疾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且假借《株洲市志不残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第一分社》种植枣树之名,骗取政府部门10吨枣树基肥在分社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倒卖,钱财收入私囊;
11、书记、村长假借各种农业名由,省财政厅拨款3万到村,至今三万元现金还滞留在乡政府,也正是出于此,乡纪委及主要领导采取包庇,袒护书记、村长,导致出现花钱买官的不正之风。
六、假冒组民签子和冒充组长在2010年6月非法为其堂兄何先佳儿子何正新办理了 非转农 迁户手续。而在何正新户口外迁为城市户口的当年,瞒着组民保留了何正新在组上的山、土、地等集体财产并让其私有。
七、弄虚作假,罔顾和践踏法律尊严。本村符合条件办理低保的家庭和够条件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补助的家庭和个人未能给与办理,想办理必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好处费,而有些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却享受这些困难户、孤寡老人的待遇,这些怎么就法理都容??
八、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3修订)中的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中规定的内容,高泉村委会从未执行,更是从未公示,甚至有狮子山组、大王山组、浮加州组一直就没有组长或者私下以村委会的名义兼任,并为获得村民小组会议的通过。我村的村委监督委员会只是在法律上见过,村委并未落实这个监督责任。根据 湘办发〔2014〕1号 文件的规定:未开展培训、未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未通过换届选举办法的,不得匆忙组织换届选举;未完成清查和审计工作的村,不得确定正式选举日。2014年的选举换届工作并未有通过什么换届选举办法,更没有什么清查和审计工作,就展开了选举。当高泉村狮子山组组民的土地受到侵害且正全组人员正与松西子社区发生争论时,村书记刘跃进,村长邓日村,村会计何跃飞三人却要求村民小组进行组长选举工作,在狮子山组共有39户,而总票数只有18票(参选人数18人,其中村委三人)的情况下强行任命小组长,时间、地点、场合和法定人数都不符合常规。
我们响应党的号召,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铺开,省委领导提倡“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让我们老百姓看到了黎明的曙光,更让我们坚定信心检举我村干部的不正之风,净化基层的腐化空气,希望能重新推选出真正的能够为名做主,为名办实事的村一级领导班子,真正的落实好党章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上就是我们所检举的内容,请党和政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相关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核查,还我们高泉村一个合理合法的村委会和监督委员会。
村民感激涕零!
检举人:全体高泉村村民
2014年5月19日
尊敬的网友同志:
你好!
我们是株洲县仙井乡纪委的工作人员,你们举报到县纪委及红网百姓呼声关于高泉村村干部相关问题,县、乡纪委均已收悉,现已成立调查小组就你反映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和处理中,感谢你们对我乡各项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向信访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92998。
仙井乡纪委工作人员:
请问你们是真的在为民办实事在调查事情还是在推诿,以此来收取好处费、来保住高泉村村长和书记的职务呢?
据广大的村民看见并议论,你们脚踏实地,入村入户的调查仅限于高泉村书记家,村长家,会计家和因非法买地的农户张清罗家;对,还有就是谁举报你们就找谁吃饭,劝戒他,甚至威胁他放弃举报?这就是你们的走访调查!!!
还有一点你们干部心里最清楚:高泉村村长送到乡政府的3万多元还有书记送的钱在什么位置,送钱的目的是请你们高抬贵手还是保住官职你们也是很明白,所以就有了我们的举报信,信访内容他们都一览无余,并在村中点名道姓的辱骂某某村民在搞鬼,在告状,在害他们;然后对揭发的事情盲羊补牢,被贪污的钱悔钱,被收钱上户口的进行堵嘴,甚至还有些被贪污的钱他们用钱买人做假证,颠倒黑白。这些就是你们纪委的调查????我们还是坚信只要是违法的行为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你们遮遮掩掩我们村民就会一直向上级部门反映,甚至向中央揭发,我们只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村民的利益,只为那些孤寡老人,老弱病残的村民鸣冤,只为高泉村共同富裕,而不是村官富裕!是的,几十万,几百万对你们来说,对城市人来说不多,可这些被他们放进自己口袋的是什么钱?救命钱,苦难钱,济贫钱,修路钱,修水利的钱,利国利民的钱,为保一方平安的钱!他们放进口袋的时候想过吗?你们调查的时候想过吗?你们拿他们的钱的时候考虑过那是什么钱吗?没有吧,没有吧!有,你们会如此调查,如此办案,如此的不顾及整个高泉村民的感受?如此的知法犯法??
高泉村民
2014年9月4日
1.县、乡纪委对村级反映的村级纪检案件依法享有调查处理权。上述网友注意用语,请问你所说的收受钱财的事情有何现实的根据?请不要道听途说,甚至造谣中伤,相信纪委会以客观事实来处理对待。
2.根据县纪检监督部门的交办意见,乡党委专题研究高泉村反映的事件,已派出调查小组到村组查实情况,在调查处理结果未产生前,村书记已暂停职务,村主任暂停财经审批权,并派出了乡工会主席担任楼上的 。他要是造谣 你可以告他。 要他发帖公开道歉。 反之 你怎么确定他是道听途说。造谣中伤?你这么说的又有何根据?
仙井乡纪委工作人员:
尊敬的纪委工作人员,你们在网上的回复很积极,态度也很好,称得上是“知书达礼”?那你们的实际工作如何呢?现在秋天的脚步更沉了,是该出来走动走动了,已派工作组到村组查实情况了吗?是真的吗?还是要去中央的“是真的吗?”求证栏目去求证下呢??“相信纪委会以客观事实来处理对待”?该相信还是不该相信,到底该不该相信?保密条例你们很懂,我们农民不懂,我们向纪委反映的问题的当天,被检举人就都知道是谁、谁、谁,还有谁,一清二楚,那请问你们纪委人员的火眼精金的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还是把保密条例塞桌凳底下在清点我们的人呢?是做好反映问题的记录还是记录参与人员的名字好积极汇报给被检举人呢?请问你们值得百姓信赖吗?政府的公信力呢?政府的诚信都去哪里了?
我们距离来说说你们是怎么来调查的。株洲县人民政府
株洲县纪委监察局
株洲县党委组织部:
仙井乡某纪委工作人员在回复我村村民上访—高泉村领导干部非法卖地建坟场,违法收费索要好处— 一事的时候说成立了调查组,那为什么我们全村村民没有看到调查组的半个人影,反映事件的当事人更是未被接受询问,请问调查组去外太空了还是旅游去了,还是下乡进入了向杨梅山庄那样的好地方去了???难道如乡间俗语:调查调查,就是钓鱼查房。那纪委工作人员说: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向信访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27692998;只要会上网,会使用电话查询台的人都知道,都能查询到此电话就是乡政府办公室的电话,说明时候挂上了上访的名头?乡纪委工作人员是拿我们村民当傻瓜还是当老大爷、老太太哄呢?要有真心那你就公示你们纪委唐主任的电话,我们可以肯定那样才能收到更多的举报材料。县纪委曹主任您说呢??
国庆前两天,高泉村书记刘跃进,村长邓日村开着他们的东风日产牌的私家车去公路局声称是高泉村书记和村长,“举报”小江口组某私人通过私人关系让公路局给某私人修路。纪委工作人员在9月14日在此红网告知高泉村民:在调查处理结果未产生前,村书记已暂停职务,村主任暂停财经审批权,并派出了乡工会主席担任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家乡高泉村这些年的变化真的太小了,看看周边的村,最起码水泥路到组一级了吧。有时看中央新闻里那些踏踏实实为村民办实事的村官,再看看我们自己的村官,真是天壤之别!
真实的高泉村那183乡道就是直通书记,村长家的,政府拨款给村民的救济钱那也是在书记,村长荷包里的,要不书记,村长家怎么都配备了越野小车,房子装修了一遍又一遍呢?村里各组的主干道那还是晴天的泥巴加雨天的泥水组成的“水泥路”。呼吁更多的高泉村民在此平台举报更多的村干部违法乱纪的事情,请楼主收集整理发布到各个新闻媒体和政府举报网站,以及央纪委,清除高泉村的蛀虫,传递社会正能量!
2014-09-01 2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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