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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浣溪镇压盐村2组村民张海清的征地补偿款去哪了?

2018-10-21 10:36:43发布44次查看
2005年12月29日,衡阳至炎陵高速公路(简称衡炎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途径茶陵县浣溪镇飞盐村、2组村民张海清面积约为38亩的油茶林被征用,但是其仅得到实际补偿面积为17.6亩的补偿款,余下20多亩补偿款不知去向……但是几年过去了,衡炎高速已经顺利通车,村民38亩林地被毁掉建起了公路设施。不理解的是,占用张海清土地的补偿款被缩水,十多万补偿款不知去向。
“当时征收是以村组为单位,就没有通知我们个人,所以村委会和国土狼狈为奸,在我们的征收面积里贪污13.5亩的补偿款。因为飞盐村近年来没有征收的土地,得到的征土补偿从何而来。镇政府黑白颠倒,希望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本人多次上访到政府就是没有得到解决,也协商了多次各部门就是推卸望有关上级部门为我做主解决此事。
网名“551802578”,您好!
一、张海清又名张海涛,浣溪镇飞盐村二组村民。因衡炎高速工程需要,先后两次征用了张海清的部分土地,其中2005年首批征地款张已全部领取不短分文,第二次征地是2007年因高速工程变更设计占用了张计划用而未征的油茶林2.3亩,按7000元/亩计算应付补偿款16100.00元(有2010年12月22日的土地征收协议书为证)。而后张海清以本人未签字为由拒不领取补偿款,致该款一直留存在飞盐村集体账户,多次通知领款无果。
二、张海清声称的“38亩油茶林被占用,十多万元补偿款不知去向?”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张海清第二次被征的土地,衡炎高速工程尚未全部用完,而2010年衡茶吉铁路途经同一山地,剩余部分土地被铁路重新征收补偿,然而信访人张海清不以为然,不仅不配合县国土局和当地村委会按协议规定领款息访,而是待工程结束后多年来多次在国家网站、省、市长信箱、红网等媒体发贴诉求。
浣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
2015-07-30 17: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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