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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房产局扣留廉租房每户2千元押金拒不退还

2018-10-21 5:11:27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今天我仅代表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户向政府讨回一个公道;我们集体住在政府安置的廉租房里,道县房产局向每户收了2千元押金,2年了,我们一致要求退还无果。这可是一笔巨款,虽然我们每户只有2千元,可那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为什么要扣留我们的?是不是个别领导起了贪腐的念头?反正我们也买不起房,那笔钱又要不回,只能恳求上级领导帮帮我们这些无助的穷苦人,断了那些个别人的贪欲,把押金退还给我们吧!谢谢!
“世上只有人民币好”网友:
您好!
您在道州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了“道县房产局扣留廉租房每户两千元押金拒不退还”的帖子。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建设、管理好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是房产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根据保障对象的要求和家庭条件的变化,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进行动态管理,保障对象随时可能退出保障,鉴于某些保障对象存在欠缴租金、水电费和损坏房屋及设施的行为,参照湖南省其它市、县的做法,并报经县政府同意,自2012年第一批廉租房分配之时起,就分别向每户租赁户收取了两千元的押金,此押金存入专户管理,仅用于动态管理中退出保障时退还给保障对象,中途没有任何人动用过该资金,欢迎任何部门随时检查。
根据部分保障对象的要求,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原收缴的两千元押金统一转为预缴租金及水电费,各保障对象续缴租金时将从此预缴租金里抵扣,直至扣完为止,并办理好相关抵扣手续。凡是退出保障的人员,如果不存在欠租、欠水电费和损坏房屋及设施的行为,该两千元押金将全部退还给原保障对象。因此,不存在您在网贴中所说的“拒不退还”的情形。
特此回复,欢迎所有保障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道县房产局
2017年11月5日
2017-11-01 18: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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