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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桑植县人潮溪国土所懒政不作为不敢为

2018-10-21 4:10:09发布32次查看
本人吴昌辅,白石乡白石村中柱坪组公民。二级残废。
本人在95年购买白石村老村部居住20年以上,由于其房屋为纯木质结构,加上年久失修,已经成为严重危房。今年6月份就开始申请重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回复,其详细经过如下:
申请建房理由:1,房屋为纯木质结构,也是目前白石街道唯一存在的木房,严重影响街道容貌。
2,由于房子和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就隔层围墙,四周就是林业站和居民,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已经严重变形,时刻都要坍塌和发生火灾的风险。
4,由于该购买协议已经足足超过20年,期间没有任何人提出书面异议,其使用权理应归吴昌辅所有。
5,为了顾全大局,本人愿意再次补偿土地出让金给村委会。而且愿意以桑植县最高补偿标准补偿。乡政府和村委会已经几次协调,并征得全村组长党员干部代表绝大部分签字同意。其建房申请也得到村委会和乡政府签字盖章同意。
6, 在拿到各项手续后,再次向人潮溪国土所申请建房证,并咨询办理建房证最终需要哪些手续,其所长彭军口头答复如下:
1,土地有3个组民有意见,需要协调处理没有意见后才可以办理
2,最好需要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待判决后再次办理手续。
3,他个人也无法拿出办理建房证所必需具备的法律文书,需要到国土局咨询。
4.出了问题,他担心会承担责任。
我作为一个村民,想问国土所几个最简单的问题:
1,作为国土所所长,居然不知道办理建房证最终需要哪些手续,还要咨询国土局,请问:我们干部的业务水平到底如何?合格吗?就算自己不全懂,咨询国土局也是份内之事吧?
2,让我走法律程序,请问我走法律程序的被告是谁?村委会和乡政府都同意建房,我自己愿意再出土地出让金,其它周边没有任何人拿得出手续证明其土地不是村委会的。20年使用权内没有任何书面异议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难道我的被告是国土所吗?
3,怕担责任是干部该说的吗?这不是懒政思维作怪吗?都已经几个月了,没有给当事人任何答复,是不是行政不作为呢?就算是村委会和组之间有不同意见,那是他们的事情,我的购买对象是村委会的公房,协调也是国土所该做的,难道我们的干部就让老百姓自己一直等下去吗?
4,从人道主义出发,从安全角度考虑,难道这个房子还不该翻建吗?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我们国家的政策其实都是非常健全的,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为这样的干部所作所为实在感到遗憾!希望我们的相关领导接入调查,敦促相关工作人员,为老百姓办实事。本人将万分感激!
以下为95年的购房协议,乡政府和村委会三大主干的协调会会议记录及签名,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及签名,建房申请及乡村两委意见和房屋现状图片!如有任何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村委会和乡政府的签字意见,意见很明确土地确权和处理意见,但国土所居然在推诿扯皮!实在是让人心寒!!!
乡政府签的意见是依法依规处理村集体土地,你舅子是文盲,难道你几代人也未读书。这样的意见难道看不懂。
2015-12-11 09: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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