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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汉寿县药品监督局工会主席李志刚非法超生

2018-10-20 22:45:36发布40次查看
举报信
尊敬的各级党委政府:
举报人:龚艳辉 联系方式:18627599598
被举报人:
李志刚 汉寿县药品监督局现任工会主席
谈 英 汉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举报事实:
本人龚茹(原名龚艳辉),系湖南娄底冷水江市人,身份证号码:43132219**********,2003年元月份与李志刚弟弟李志勇结婚,并于2003年07月08号在冷水江人民医院生下女儿李梓念。在我女儿出生的第二天,李志刚来到人民医院看望我女儿,我当场问嫂子(谈英)怎么没来,李志刚小声对我说:嫂子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我找熟人检查确认是个男孩,你也知道,我和你嫂子已经有一个女孩了,老人家(李志刚和李志勇的父母)很想要一个男孩,我们如果超生会丢掉工作,这边你熟,你叫医院帮你搞一个龙凤胎(一男一女)的出生证明,对外就说你生了个龙凤胎,他们二个的户口上到你和李志勇的名下,找人办理出生证明的钱我来负责出,并当场给了我一仟元。第二天,我找了帮我接生的医生办理了龙凤胎的出生证明,取名李梓恋和李梓龙,在冷水江度完月子过后并在汉寿县办理了居民户口;谈英于2003年10月左右请假到李志刚母亲在广州海珠区私人开的诊所待产,并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元月期间生下男孩李梓龙。
自李梓龙出生后,李志刚一家人找出各种理由对我进行辱骂,在精神上给我折磨,并指使李志勇以各种理由迫使我离婚,因我是一个外地人,只好迫于压力于2004年04月份于李志勇办理了离婚手续。在2004年至今的十一年时间里,我试图通过各种办法想见到我女儿,李志刚都指使他弟李志勇躲避我长达11年之久并不让我见女儿。
以上反应均属事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李志刚和谈英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党风党纪,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当事人不但不悔过自新,还大言不惭说:谁不让我好过,我就叫他难过,国家都已经开放二胎了,天王老子都奈何不了我。李志刚语气何端的嚣张,恳请各级党委政府查明事实,严肃查处,本人愿意配合一切调查。
举报人:龚茹
2015年12月28日
实名举报,必须严查!
你是帮凶,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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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干部不会查的,有人查吗?
没人查????
楼主,有纪委的和你联系吗?没有就是还没人管
楼主把这么重磅的资料都拿出来了,都没反应。百姓心寒
苦逼啊
2015-12-29 11: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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