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合平村(隆平高科技园拆迁指挥部)以各种形式恐吓、威胁、逼迫的形式让拆迁户签订协议这样合法吗?凌晨2~3点钟把还在睡梦中的拆迁户喊去签定安置协议这样合法吗?签定安置协议后未按照协议上执行拆迁户可以毁约吗?我们都是含着泪水签定安置协议的。开发商在2010.2.10日纠集数十人围殴拆迁户,打得头破血流,连精神病患者及劝架的人都不放过,这样合法吗?2010.3.20日,开发商为推平一条路(这条路是未完全达成协议拆迁户每天必走之路),开发商纠集黑社会的人恐吓拆迁户,这样合法吗?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1、隆平高科技园合平项目是芙蓉区政府2009年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5月10日发布征地公告。在拆迁前期,指挥部集中几个月时间,多次召开拆迁动员会,广泛宣传拆迁补偿、安置、社保等事宜,让拆迁户对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指挥部于2009年10月开始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到12月10日止,共签订协议123户,倒房腾地108户。协议的签订是在乡、村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拆迁事务所充分解释政策的前提下,拆迁户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恐吓威胁的情况。
2、来信中提到上凌晨2点签协议,是因为根据征地公告,过了截止日,按照政策将取消相关优惠与奖励。乡、村干部本着对拆迁户负责的态度,不让他们以后受到损失,加班加点,在截止日凌晨上门做拆迁户工作,争取他们签订协议。
3、协议的签订是区国土局拆迁事务所和拆迁户双方签字生效,视同合同,谁毁约由谁负法律责任。
4、2010年2月10日,开发商开始施工,原60号令拆迁户解汉泉不愿意拆除违章房屋,双方发生口角,开发商确有打人情况,解汉泉纠结村民堵路,并当众烧毁价值38万元的别克商务车,目前公安机关对双方都在依法处理。
5、施工单位修路是在拆迁户签订协议并补偿到位,集体设施已签订协议的前提下才修路的,完全属于正常施工。
隆平园合平拆迁指挥部
201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