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湘乡市各职能部门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湘房世纪城一期的业主代表,谨代表业主一期的业主向你们反映、投诉一个问题:我们小区第一栋的楼下车库有一个人在经营着一家早餐店,严重影响小区内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1、早上5点多就开门声音很大,导致交通不便利车主鸣喇叭,人声嘈杂、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业主们的生活;
2、油烟排放未经特殊处理直接漂入到小区的空气中,特别呛人,严重影响小区的空气质量;
3、小区的车库本来是停放小车、杂物之用,并非经营场所;
4、此造成小区地面油污,老鼠沿上下水管或楼梯爬上单元楼梯,上窜下跳;
5、更为严重的隐患会引起起火,爆炸,安全引患;
6、请问早餐的老板:你平时不和气待人,态度很不好,天天像死了人一样苦着脸,与邻里关系相当紧张
7、你为什么要这样牺牲别人的代价来赚钱?你的良心何在?你为什么不在外面正经场所经营;
9、之前也有业主朋友向有关部门反映,早一段还发生了与其楼上业主打架斗殴的事情,但一直没有人理起,请问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哪里?你们的执行力在哪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在哪里?
10、特此郑重借此平台向湘乡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希望你们能真正为老百姓的幸福、安宁的生活环境做一些实事!
只有物业才能处理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据了解:您反映湘房世纪城一期一栋有人在一楼车库经营早餐一事情况属实。
我局已要求湘房世纪城一期业主委员会、蓝盾物业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湘房世纪城一期《业主管理规约》的约定妥善处理。
《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您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对方不同意的,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要求取缔湘房世纪城一期的早餐店,您可以向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投诉。
2017-07-04 19:2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