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请求:
一、对“株国土资〔2015〕第2号”《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作出正式答复;
二、落实《关于对天泰小区等项目房屋办证后补办用地手续的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尽快为荷塘区金山阁住宅小区办理土地分户证。
事实依据:
2015年9月30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对天泰小区等项目房屋办证后补办用地手续的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要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按照《城区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会议备忘录》(株府录〔2014〕4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民生100”工程工作要求,各牵头部门须在10月底前制定出各类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需要市政府批示的则提交建议方案),12月底将各项目土地分户证办理完结,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此工作的政策指导及效能监督。12月29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株国土资〔2015〕第2号”《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受理了金山阁业主要求尽快办理土地分户证。 2016年2月25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地产管理科作出《关于荷塘区金721号“金山阁”小区业主要求办理土地分户证的回复》,该回复建议该项目经会议审议后,再予以答复。但至今信访机构没有作出正式答复。
此后,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对荷塘区金山阁商住楼进行了发证复查测量工作;8月4日,我向市国土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荷塘区金山阁商住楼发放土地分户证的相关信息;9月20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株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34号《政府信息告知书》显示,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未为荷塘区金山阁住宅小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并发放土地分户证。
从2015年9月30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对天泰小区等项目房屋办证后补办用地手续的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至今近一年,应当于2015年12月底办理完结土地分户证的荷塘区金山阁住宅小区,至今没有办理土地分户证。
附件:
1、《关于对天泰小区等项目房屋办证后补办用地手续的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2、“株国土资〔2015〕第2号”《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
3、《关于荷塘区金山路721号“金山阁”小区业主要求办理土地分户证的答复》;
4、“株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34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办理分户土地证一般由所在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办理及发放,如还属未办房产证楼房,由开发商统一代办。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申请办理的,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地税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2份;
5、房屋所有权人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印章(或按手印)
四、其他说明:房屋所有权人持以上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领取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在12月底前办理。正在抵押的房屋待抵押期满注销抵押登记后。
2016-09-26 03:3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