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这么霸道的做法是拆迁办的决定还是政府行为?但我们明明白白的知道县城关农村、湖滨、康王等农村那里拆迁都有户头费,人口费、青苗费,从前后滴水量地,所有实用面积一个价。
政府惠民政策已经有了先例,为何到了老港芦苇场就变了政策呢?是我们民风太过于善良好期骗吗?朝令夕改,忽悠老人,这是惠民政策吗?别逗我们啦!逼我们生气就不会理你的,坚决拒绝你进家门。这是自我维权,别到时候给我们扣上莫须有的帽子啊!我们喜欢站在阳光下生活,讨厌阴暗。希望有正义感的代表和各级领导能真正的做到为老港人民做实事,原地重建,保住前辈们辛苦创建的家园。
年前拆迁办雄纠纠、气昂昂几十人开着大型装备对老港社区的违章建设进行强拆,其实老港的人民不是你们那样坏,是违建的行为,我们会文明的守则。现在拆迁政策你们朝令夕改,不出示政府的红头文件,不发布国家的惠民政策,这哪里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呀!对于拆迁办这种虚假的工作行为,让人唾弃,失去诚信。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为这片养育了我们的这片热土而神伤。被一批不作为的人随意践踏,老港的人民坚决不充许。
岳阳县相关领导不作为
关于《岳阳县老港芦苇场强行拆迁的问题》的回复
网友“qwertyuiop123456”:
您好!您再次反映的关于“老港社区棚改”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老港社区棚改项目获批后,我们首先将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陆续在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目前,按照棚改工作程序,正在进行第一步的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以便制定详尽的征拆补偿方案。
关于您所反映的拆迁户头费、人口费、青苗费的问题。按照征拆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的补偿仅限于集体土地的征拆。而老港社区属于国有土地,国有土地的征拆只能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岳政发【2017】2号)执行。具体相关政策,各住户可直接到老港棚改指挥部(设老港社区咨询电话:7860151)或县棚改办(设县房产局办公楼1楼)咨询。
关于您所反映的老港社区存在强拆的问题。在此次老港社区棚改中,县规划局禁违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认定老港社区有11处违法建筑,并于2018年3月6日逐户张贴了公告。经入户做工作,有8户9处违法建筑得到了自行拆除,另外2户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县规划局禁违办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了拆除。
老港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8年5月8日
2018-05-08 09:2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