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关公安残害百姓,王伏贪污胡作非为
株洲市政府领导好:我有冤要申!2013年6月30日因为胡石文在我家下水道上砌墙我家不许,胡石文夫妻及其侄儿胡轶(退伍军人)冲到我家对我弟弟易辉煌(人民教师)进行谩骂并先动手打我弟弟,我弟弟在挣脱过程中碰到了胡石文,胡石文2013年8月28日报案,10月14日白关派出所找易辉煌询问、12月24日又把易辉煌带到董家塅分局询问。白关派出所在未查清事情真相,完全不听取我们的申诉、对我弟弟的伤视而不见、对我们提出的质疑一概不听,自始至终没有给我们看过案件的依据、证据,办案不按法定程序,办案过程中还威逼恐吓,王伏(原白关副所长)与胡家相交深厚,根本不依法办案,只管收取贿赂,其个人财产几百万,其妻开卡宴车,所长马文科在长沙住豪宅,办案中对着我六十多岁的母亲扬言“要让易辉煌失去工作,要我们莫想着去告状”(有录音为证),嚣张的不行!2014年1月17日白关派出所在伪造了多份所谓的证据后把易辉煌拘留。我家被人侵占了土地,我弟弟在自家门前被三人围殴,还被拘留了,人民警察的职责在哪???请求市政府领导为可怜的百姓做主,查清事实,还我们一个公道!
拜谢各位领导!!
申诉人:易金定
电话:13975370227
2014年10月18日
这个教师在白关镇赫赫有名,霸道!谁人不知?
身为人民教师,参加打架斗殴,何能为人师表呢?呼吁教育局从严查处这个害群之马!
关于易金定投诉白关公安以权谋私残害百姓的回复
2014年10月18日,我分局收悉易金定关于白关公安以权谋私残害百姓的投诉贴,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纪委、法制等部门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8月28日,白关所接居民胡某报警:同年6月30日,胡因修房问题与邻居易某(投诉人易金定之弟)发生纠纷,易某用拳打了胡右眼,致胡住院19天,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白关所查明案情后,认为系邻里纠纷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之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易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易不服,分别于今年向芦淞区法院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芦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白关所此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运用法规正确,维持原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也肯定了芦淞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分局调查认为白关所依法办案,不存在民警以权谋私行为。
特此回复!
董家段公安分局
关于易金定投诉白关公安以权谋私残害百姓的回复
2014年10月18日,我分局收悉易金定关于白关公安以权谋私残害百姓的投诉贴,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纪委、法制等部门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3年8月28日,白关所接居民胡某报警:同年6月30日,胡因修房问题与邻居易某(投诉人易金定之弟)发生纠纷,易某用拳打了胡右眼,致胡住院19天,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白关所查明案情后,认为系邻里纠纷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之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易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易不服,分别于今年向芦淞区法院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芦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白关所此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运用法规正确,维持原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也肯定了芦淞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分局调查认为白关所依法办案,不存在民警以权谋私行为。
特此回复!
董家段公安分局
请芦淞教育局表态:对无视法纪、残害百姓的所谓“教师”如何处理!他,还能在白关中学教书育人吗?我们广大家长不答应!
请发帖的所谓老师表态或者检讨!因为你说谎!说谎的不是好孩子!
这就是白关所长马文科,2014年1月17日中午我和我母亲到白关派出所找我弟弟,根本找不到他,后来在我弟弟被拘留释放后才从我弟弟口中得知:1月17日这天,白关派出所的副所长谭啸、办理我弟弟这个案子的民警马镜超等三人,在抢了我弟弟的手机后,他们把我弟弟带上派出所的车子,谭啸开着派出所的面包车带着我弟弟在331的大街上这里停半个小时,那里转半个小时。一直到下午2、3点才把车开到董家塅分局外面,只让马镜超下了车,下午4点左右又把我弟弟带到了拘留所。中午我和我母亲在白关派出所时,马文科所长态度非常强硬的对我和我母亲说:“不要认为你们就有理,把你弟弟拘留了也不要想着去告状,他要把我弟弟的事发文到教育局,让他的教师工作都丢掉,还要把拘留我弟弟的文书发到教育局的网上。”(以上所说全部属实,有录音为证)!我真是不明白:这就是白关派出所的做事风格?这会是一位派出所所长讲出来的话?他凭什么把我弟弟的事发到教育局?又有什么理由要弄到我弟弟工作丢掉?难道我家和他有什么私人恩怨,他要徇私报复?
2014年10月13日,我和我母亲到市政府信访办反应情况讨说法,董家塅分局何副局长、白关司法所黄所、白关居委会成员胡罗星到信访办与我们见了面,白关派出所所长马文科说是来了,就是不露面,其中的缘由可想而知、、、
董家塅分局:你为什么不说市公安局复议查明:胡石文不但侵占易辉煌家下水道,还伙同其妻及侄儿胡轶跑到易辉煌家,胡石文先动手打易辉煌,其妻不但抓伤易辉煌,还扯烂易辉煌的上衣,胡轶掐了易辉煌的脖子。市公安局责令:董家塅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员依法处理。你们口口声声说:查清了事实,你就写清楚你们查清的事实,写具体!所谓的调解,拿出事实来!没有“内幕”?所说的“多次调解”只是一句忽悠人的空话,事情的真相都没调查清楚,说什么进行了调解,谁信?2013年6月30日的案子、直到2014年1月17日作出处罚,大半年的时间啊!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能回答清楚吗?
这就是白关所长马文科,2014年1月17日中午我和我母亲到白关派出所找我弟弟,根本找不到他,后来在我弟弟被拘留释放后才从我弟弟口中得知:1月17日这天,白关派出所的副所长谭啸、办理我弟弟这个案子的民警马镜超等三人,在抢了我弟弟的手机后,他们把我弟弟带上派出所的车子,谭啸开着派出所的面包车带着我弟弟在331的大街上这里停半个小时,那里转半个小时。一直到下午2、3点才把车开到董家塅分局外面,只让马镜超下了车,下午4点左右又把我弟弟带到了拘留所。中午我和我母亲在白关派出所时,马文科所长态度非常强硬的对我和我母亲说:“不要认为你们就有理,把你弟弟拘留了也不要想着去告状,他要把我弟弟的事发文到教育局,让他的教师工作都丢掉,还要把拘留我弟弟的文书发到教育局的网上。”(以上所说全部属实,有录音为证)!我真是不明白:这就是白关派出所的做事风格?这会是一位派出所所长讲出来的话?他凭什么把我弟弟的事发到教育局?又有什么理由要弄到我弟弟工作丢掉?难道我家和他有什么私人恩怨,他要徇私报复?
2014年10月13日,我和我母亲到市政府信访办反应情况讨说法,董家塅分局何副所长、白关司法所黄所、白关居委会成员胡罗星到信访办与我们见了面,白关派出所所长马文科说是来了,就是不露面,其中的缘由可想而知、、、
2013年12月23日晚上11点左右,有人打我弟弟的手机,当时我弟弟在洗澡,他老婆接了电话,一男的在电话里说“要易辉煌明天赶紧到白关派出所来,不然就要到他学校用铐子去铐他来”,他老婆当时还在坐月子,吓得只知道哭,我弟弟当时就报了警,接着马镜超警员(办理我弟弟案子的民警)打来电话说“刚才的电话是他打的,要我弟弟明天去白关派出所做笔录”。我们真是不明白,白天有这么长的时间不可以通知我弟弟?我弟弟到底犯了什么罪要用铐子来学校铐他?我们的家人又犯了什么罪还在坐着月子,本应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却来承受这样的惊吓?
这就是办理我弟弟案件的白关民警马镜超,他每次不管是打电话还是询问我弟弟,都对我弟弟怀着很深的敌意,先入为主的认为我弟弟是过错方,从他深夜打恐吓电话的行为就能看出端倪。这样的先入为主,不负责任的办案,是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利”?
下面是我弟弟2013年12月24日这天的遭遇:2013年12月24日下午3点左右,我特意请了假到白关派出所去做笔录。马镜超警员对我的态度很差,凶巴巴的问我胡石文的眼睛受伤是不是我弄的。我说不是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谁弄的。然后他就对着我大吼一通。这时,白关派出所一位叫谭啸的副所长把我叫到一间会议室,简单问了我几句事情经过,要我承认打了人。我说我不能为我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他也朝着我大吼。之后他们轮番上阵,有一个警员劝和有事好商量,派出所的马文科所长就对我说:我不配合马上就要把我抓起来。我此时感觉我好像成了一个犯人,百口莫辩!我一再的请求他们调查事情的真相,他们见我不承认,就叫我和胡石文在调解书上签字。之后谭啸副所长说这个案子白关派出所处理不了了,要把我们带到董家塅公安分局由他们处理。(我心想身正不怕影子斜,上级领导肯定能为我主持公道)由于不懂派出所的办案程序,我在白关派出所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传唤要出示传唤证,拘留要出示拘留证),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理由的同时于12月24日晚7点左右被带到董家塅公安分局。在分局里只有一个年轻人,我在分局里觉得自己就成了一个被定了罪的犯人,而这位年轻人是给我办收监在走程序。他让我举着个有自己名字的牌子照相,把我的指纹掌纹都录进电脑,采我的血。我当时真懵了,不是说白关派出所不管了,要董家塅分局处理吗?为什么被谭啸和马镜超带到公安分局后,我从头到尾没有见到一位分局管事的领导,也没有分局的警员调查案件,更没有警员在办案。公安机关的办事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当时我只听到谭啸对那个年轻人说录的这些东西会不会进系统,能不能删掉。难道这些都是不合规矩的?不合法?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后,谭啸把我带到审讯室,让我坐在犯人椅上,那把犯人椅很高,我坐在上面两条腿都麻了。他要我把做过的笔录又做了一遍,给我看了胡石文自己去做的鉴定书,要我承认打了人。并且说董家塅分局的某位领导已经批了文,今天晚上就要拘留我,要我签字。我当时就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我说我不会签字,我为什么不签字你们清楚,你们不能逼我就范。他出去了一下,回来后就说:你要么签字,要么就看看这鉴定你服不服,不服就写一份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书,今晚你就可以回去了。我老婆当时在坐月子,孩子还没满月,我急着想回去就写了一份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写完后,谭啸就把我带到了331的大街上,说他们不回白关派出所了,要我自己回去,然后开着车离开了。当时是晚上11点多了,路上行人很少,天气又冷,也没有回白关的车。谭啸就这样把我丢在大街上,而他们却开着派出所的车子不回派出所,这是不是"公车私用"?白关派出所的民警是这样做事的!
2013年12月24日是“平安夜”,大多数人在狂欢,我们一家掉进了“水深火热”之中,晚上7点多我母亲打电话给我,听着我母亲心急如焚的声音:"崽啊!白关办过错案啦,还打死过人了、、、”,在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弟弟无故断掉后,就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了,万般无赖下我打电话给我姐夫,要他开车接上我崽崽和我,再到白关接我母亲,我姐夫和我都没去过董家塅,晚上路也不好认,等我们赶到董家塅,白关派出所的人早跑了,他们把我弟弟一个人丢在331的转盘那吹北风,我们到家已是凌晨1点,寒风刺骨啊!我弟弟2013年12月25日上午9时,我(易金定)陪同其母(黄正香)到白关派出所找到马镜超警员和谭啸副所长就我弟弟(易辉煌)的事进行了解,我要求看案卷,被马警员拒绝,我说你们昨天都要拘留我弟弟了,总要给我们一个理由吧,什么手续都没有直接把人这样带走,是哪位领导允许你们这样做的?谭副所长在不能自圆其说的情况下,要马警员把胡石文的病历复印给我,又把我弟弟写的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给我看,我说我弟弟受了伤,能要求鉴定吗?谭副所长当时就说“当然可以做,一起鉴定”,还告诉我是我们提出的重新鉴定费用必须我们出,他们派出所指定三家鉴定机构,我们从中挑一家做鉴定,他要我第二天给他答复。
2014-10-18 15:4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