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罗小杨已经多次反映茶陵县法院执行局四年了至今未收回茶陵县湖口镇下芫苋村人廖星星老板骗借的三万块钱。四年了每次经办此案的邝建国政委回复的是官话和无奈话。是不是廖星星不把三处房产与名车写上他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向法律钻空子耍赖。我母亲早已死,父亲今年死了,小孩子又患先天性外生殖器尿道口下裂,因没钱一直拖到现在没做手术,因为这些事老婆也和我吵得离了婚,这些惨况廖星星也都知道,他是没人性的**呀。这被骗的钱当初也是我向亲戚朋友们借来的,至今我在广东打工也还没还完当初向亲戚朋友们借的这三万块钱。廖星星他也有老婆和儿子,仗着有钱有势就可以无恶不做,欺压百姓,骗钱不还吗?多次恳请上级领导来我村调查了解我的这种惨况,村民们和村书记主任都知道。望市领导给弱势群体百姓一个公道,早日惩治社会毒瘤廖星星。别让等到办案领导退休,或我和廖星星都死了,还是一张空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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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洋十二郎“,您好!
申请人罗小杨与被执行人廖星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茶陵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8日审结,并作出了(2011)茶法民一初字第7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廖星星偿还申请人罗小杨30000元。该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罗小杨于2011年12月2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2年元月4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星星发送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廖星星在2012年元月10日之前自觉履行完毕。在廖星星未履行的情况下,我院依法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办案人员到被执行人廖星星户籍所在地上门执行时,该村领导干部反映,被执行人廖星星多年外出,具体下落不明。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廖星星在银行、国土、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申请人罗小杨至今没有向本院提供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廖星星下落不明且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至此使本案未能执行到位。
茶陵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9日
2014-12-16 08:3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