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 :我系水口山镇新同村村民现检举我村支部书记刘志清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收据,在五矿集团冒领农赔款10万元左右,该款项未作村集体收入,至今不知道去向。敬请领导查实处理我们翘首以盼!请原谅我因众所周知的原因隐匿真实姓名。 此致。
水口山镇新同村一村民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谁知道农村套路更深!!!
不用想有人想谋权篡位了。十查九假,查出造谣生事者法办!
前任因违纪受处理钟书记又想复出了吧?等着着看戏!
请政府部门把选择权交给村里人吧,这钟金志与刘志清都不是好干部,还是另选他人吧!
都不是好鸟!
花钱买官——瘋狂贪钱——百姓告状——政府不理——花钱摆平——継续连任——这就是松柏社會现状阿!
请问哪条蛇不咬人阿?
钟金志想复出,也不想想你是怎么被免职的,纪委有你记录吧!
刘志清与五矿内部领导合伙套取企业农赔资金,请纪委查实
把钟金志抓起来,他在常宁搞非法的红砖协会!迟早会被抓住的
纪委对钟金志正在立案调查
钟金志这次聪明反被聪明误,把自已也搭进去了,刘志清你与五矿内部人合伙套取农赔钱也得有个说法,不能这样不了了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你也走不了。
关于对《常宁市新同村书记伪造收据冒领农赔款》网贴的回复
关于新同村一村民2016年3月16日在红网《百姓呼声》上举报“新同村支部书记刘志清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收据、在五矿集团冒领农赔款10万元左右及该款项未作集体收入”的举报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工作组对上述举报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将真实情况分述如下:
1.关于新同村支部书记刘志清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收据的问题
根据常纪发〔2014〕9号《关于重申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规范票据业务的规定:必须统一使用省财厅监制的“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收款进行收款。经调查核实,这两张票据系镇财务核算中心开具,且加盖了镇核算中心印章,系全省统一的收款票据,属正规票据,故刘志清本人不存在伪造票据的行为。
2.关于新同村支部书记刘志清在五矿集团冒领农赔款10万元左右的问题
经调查,五矿铜业公司位于新同村旁边,与新同村并无经济往来。2016年7月初,新同村部分村民因农业生产受损特别是桔园、梨园受五矿铜业公司工业污染,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反映到新同村委会及五矿铜业公司。五矿铜业公司安环部、综合部在现场考证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与新同村委会进行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五矿铜业公司赔偿农业损害8.7万元,第一期赔付2.2万元,第二期赔付6.5万元,共计8.7万元。网络举报说农赔款有10万元左右,经调查核实为8.7万元。
3.关于该款未作集体收入的问题
该款于2017年元月12日打款到镇核算中心账户,也就是说该资金入了村集体收入账户。在调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刘志清对该款有侵占行为。但支部书记刘志清没有按程序将这笔钱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召开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个人擅自决定将这笔款发放给相关小组及部分村民,且在发放的过程中没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存在着缩水走样、有失公平的行为。对此,我们将按照党纪条规进行追责问责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水口山镇人民政府调查组
2017年4月18日
2017-03-16 23:02:38
